闫齐文自顾自地抚着胸口,虽是别过去了脸,但眼睛的余光一直注意着两人的动作。一听到张淑华说自己身体不好,立马配合起来,皱起眉头,俨然一副疼痛的样子。
感受到闫杏沉默的态度,张淑华微微叹了口气,又说道:“这事儿,你要想怪爸爸妈妈,就怪吧,是我们事先没有跟你说。但说到底,我们不还是为了你好。你教书的地方,妈也去看了几次,一想起你在那山沟沟里生活,妈就想流眼泪。”
张淑华说着,竟真真掉下眼泪来。闫杏有些心软,她总是这样,爱恨都不彻底,总是很容易动摇。闫杏似乎天生是个没什么骨气的人,别人但凡对她稍微好一点,她便可以忘记此前那人对她所有的不好。
闫杏心下一软,抬手拭去张淑华眼角的泪。
张淑华继续道:“你爸和我这么做也是希望你将来能留在市里,而且那小伙子我们也接触过了,人倒是还可以。将来你俩结婚了,我们住得近,你们有什么事儿,我们也要帮衬帮衬。”
闫杏顿了几息,才道:“如果将来闫如玉要去远方工作和生活呢?”
张淑华笑笑,理所当然地回复道:“他还小,将来还不知道有什么出息嘞。再说了,男娃跟女娃不一样,男娃将来就是要出去闯荡闯荡的。”
是啊,男娃跟女娃不一样。男娃生来就属于天地,女娃则要拘束于井底。男娃自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注定拥有一切,而女娃注定要付出也不一定拥有男娃与生俱来的关心和爱护。亘古如此,那便是对吗?
闫杏心下悲伤,嘴角扯起一抹苦笑,继而缓缓道:“妈,你不用说了,我去。”
闻言,张淑华顿时喜笑颜开,轻拍着闫杏的手背说道:“杏儿,你这么想就对了。那小伙子,长得俊着嘞。人品又好,个子又高,工作也好,又多少沾亲带故的,多好呀!”
闫杏淡笑不语。她就像待价而沽的商品,自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整日被人计算着、衡量着,计划着哪一日好卖出一个好价钱,才不至于亏本。
她有些想念在东寨村教书的日子,在那里最起码不会有人整日在她耳边说着这样的话,最起码她在教书的时候是真正感受到快乐的。过完年后就回去吧,闫杏在心里默默打算好。
“我们走的路比你吃的盐还多,还能害你不成?”闫齐文站了起来,看了闫杏一眼,幽幽\道。
闫杏没应声,她眼下只想借着去相亲的由头赶快逃离这个家。至于相亲,那是极好应付的事情。如果对方不喜欢自己,想来张淑华二人也不好说什么了。
张淑华欢欢喜喜地拉着闫杏往里屋走,边走边道:“今儿你俩头一回见面,可得给人留下个好印象。妈记得你有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就穿它。妈一会儿和你一起去,等你俩见了面,妈再回来。”
一路上,张淑华都在不停地说着王言午的优点,听得闫杏耳朵都要起茧子了。行了约莫二十几分钟的路,总算是见到了王言午本尊。
剑眉星目,面皮白净,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模样。王言午今日也穿了一件呢子大衣,不过却是黑色的。个子的确挺高,大概有一米八五的样子。因着个子高的缘故,呢子大衣衬得王言午的身形愈发提拔,像是冬日风雪中傲然挺立的一棵劲松。阳光正好在王言午的身后,明亮的光线沿着他的身形描摹,呢子大衣上细小的绒毛在阳光下泛着淡金色的光芒,乍一看仿佛一层柔光滤镜绕在王言午身侧。
“小王呀。”一看到王言午,张淑华脸上的笑更甚了,连眼睛都眯成一条细细的缝儿。见闫杏不说话,张淑华不动声色地用手肘捅了捅她,示意她先跟人打个招呼。
闫杏还没开口,王言午倒是先出声了,“张阿姨好,临近过年了,我也没带多少东西,一点儿心意还望您收下。”
张淑华笑得更欢了,眼角细碎的皱纹拧在一起,“哎呀呀,小王你还真是客气,以后可别这么客气了。”
王言午薄唇一抿,扯向两边,淡淡笑了,继而将目光一滑,落在一旁的闫杏身上,“这就是阿姨跟叔叔的女儿吧?你好,我叫王言午。”
闫杏望着递来的一只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递了上去。不同于闫杏略带肉感的手,王言午的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齐,指尖透着健康的淡粉。
张淑华瞅着闫杏的背影,恨铁不成钢地将她往王言午的方向推了推,又同王言午说了些客套话,这才寻了借口离去,临走前还不忘拼命使眼色给闫杏,要她把握好机会。
只剩下两人,气氛有些尴尬。方才还与张淑华侃侃而谈的王言午这会子倒像个锯了嘴的闷葫芦,半天也没说一句话。
闫杏也不说话,两人就这么漫无目的地走着,一直走到一家电影院门前,王言午开口道:“要不,我们去看场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