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嫁给一个比你大那么多的男人?总不能是因为爱吧。”
吃过饭后,我拉着芬去了外面。
“我对此满怀期待,格罗斯先生承诺说结婚后会让我的妹妹上学去,他也不在意我的身份,我们家也会搬去一个更体面的房子。”芬的脸上全是开心。
其实她的逻辑完全混乱了,这几个句子只是她努力想象出来的嫁给那个人的好处,那个人很有可能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你是怎么认识格罗斯先生的?”
“母亲在他们家做清洁女工,格罗斯先生知道我们一家过的贫困,愿意接济我们。”
“你见过他吗?”我问。
“没有,但是他下周会来我们家探望我,之后就等着敲定一个日子了。”
绝对的虚情假意,一个思想正常的人怎么会娶一个妓女!
这句话我没有说,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说了,我就成了比巴登还要混蛋的人了。
这世间没有爱情的婚姻有很多,我不能因为这个去阻止芬。
“这样最好,我明天还要去听课。”我说话都没有力气了。
“在哪里?”
“附近的大学。”我打着哈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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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你是神吗,那么就展现一下你的能力,”我对麦法兰说,“今天那老教授讲什么课?”
“民法。”她言简意赅地回答说。
姨妈作为一个乡绅,自然是不会提问我详细的法律内容,反正我对此也不感兴趣。
“那你说我有必要听吗?”
“还不是看你自己?”她抱胸站立,“你只要能够说出来个一二三就行,反正她也不懂法律。”
“你前几天还在胡乱地喝酒,对着重要的人说了令人伤心的话,义正言辞地拒绝我,声称那点钱能让你活到死,为什么现在反而又想着去找点活做?”麦法兰总是一针见血。
“我早知道任何人都靠不住,我也不寄希望于那个姨妈。”我避重就轻地回答说。
她抬眼扫视了我一下,又什么也没说,自顾自地走开了。
我不再关心这件事,转而在街道上闲逛,行人稀疏地走在路两旁,中间也没人。
逛了几圈正巧有个新晋“富人”正在为他的不小的别墅招园丁,正巧适合我。
“你有什么经验吗?”主人带着怀疑看着我。
“稍微有一点。”我之前在巴顿老爷家做活的时候经常去花园,和他家园丁有过交流。
“我看你左手总是抄在口袋里面,是有什么残疾吗?”
“是这样的,”我说,“但是我工钱可以少一些。”
他有些心动,拿了个小册子给我,“你回去把这些注意事项看一看,后天就可以来上班了。”
我满口答应下来,但还是有些不自信:我并没有识得那么多字,何况里面还有很多专业术语。
工作不是那么好做的,钱也不是那么好挣的,这里的钱指的是从有钱人那里赚钱;要问做官呢,总归不是从抠搜的人手里拿钱了吧,唉,全是预备官员啊!
我们都知道,要完啦要完啦,可是不让说,但是我们都知道。
旁边一个喝得大吐特吐的男人滔滔不绝地自言自语,很快有人把他丢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