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蒯拎着两条小鱼上山,在道上看见一个挺漂亮的女的,擦肩而过的时候多看了几眼,又是奇怪又是狐疑,这臭不拉几的地方还有年轻姑娘上来?
林佩玉察觉到被凝视的眼神,眉心一皱加快了步伐小跑了起来,这不会是那个偷裤衩的变态吧。
“我有那么吓人,跑得比牲口还快?”见那姑娘越跑越快,马大蒯都怀疑自己的长相了,他半辈子都长这副样子,不好不坏的,难道还能吓人,一定是这姑娘有急事。
他给自己的疑问安了个答案,自己说服了自己,继续拎着鱼上去,临到门口又把那鱼藏身后,不让人看见。
马志强见马大蒯背着手大爷般进来,目光灼灼盯着他看。
“看什么看,老子就不乐意把鱼给你,怎么着吧。”马大蒯气得把鱼往他眼前晃了晃又背过去,不高兴道。
马志强冷笑,他可没惦记他的鱼,但是这位仁兄倒是盯得紧他的猪。
打一顿还是打两顿?
马志强手痒了起来,他本来就不是个憨厚老实的人,这家伙都欺负到他头上了,不发泄一顿,对不住自己的脾气。
往前跨了一步。
“你干嘛,还想打架不成,别忘了你妈好容易把你塞进这里,你要是闹出一点事来,我就让村长把你撸掉。”
马大蒯还以为这家伙想武力硬抢他的鱼,连忙拉出马建国这么一张大旗来壮胆。
马志强想着他妈三番四次在家里叹气和他当上养猪临时工的面露高兴,他停住了。
“哼,吃你的鱼去吧,吃死你。”放下狠话就走。
马大蒯挽救了自己的鱼,拍拍前胸松了口气,他就知道这家伙就是个徒有其表的软蛋,一点都没有他爹硬气,一威胁就泄力,都用不了他几分功夫。
他笑眯眯地哼着小曲儿,略过马志强那两头噗噗拉稀的小猪,笑得更欢了。
随便一点不起眼的小东西就能让这家伙滚蛋,小马村养猪场养殖员还得是他。
马志强看着马大蒯进了屋子里,还不忘瞟了一眼他的猪,从林佩玉那里得到的猜测又加深了几分。
不能当面打架,要把这件事情摊在阳光底下,他不是爱拿村长说事吗,那就让他谋害大队财产的举动暴露个彻底。
他得想想怎么样才能抓个正着。
林佩玉胆战心惊回了院子,一身汗和隐约的臭味让靠近她的人都捂着鼻子走开,她这才闻了闻自己,快速擦了身换了件旧衣服。
在村里,连衣裙是最不实用的,长裤和厚实耐磨的旧衣服才是干活的首选。
衣服换得多也得勤更换,尤其是遇上经期的时候,裤子都会还没晾干就得穿上,她把自己不适宜穿的连衣裙都拆了,专门缝到易破的膝盖和屁股处。
补丁的衣服大家都穿,也就没什么显眼和特殊了。
才一个月多,没有外出补充新鲜的商品,她和村里的人趋于一致,除了肤色略微白些,没有别的不一样的地方。
可林佩玉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别人可不觉得,别看林佩玉穿了补丁的衣服,但是打理得很干净,连衣服都散发着一股好闻的香气。
皮肤白皙,头发乌黑顺滑,谈吐舒服,最显眼的是她的姿态,永远那么自信,身板永远那么挺直,像一棵被风吹动但依旧坚韧的小白杨。
袁辉留意她很久了,从下乡的第一天,林佩玉的存在就紧紧抓住了他的视线。
一个人的家庭条件往往在身上可以看出来,无论是她手里的那支手表还是娇嫩白皙的肌肤亦或是随时随地保持的挺直背脊,都表明她来自一个富裕且有教养的家庭。
她的举动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哪怕她尽量隐藏她的光芒。
袁辉想和她处对象,这个村子里也只有她能配得上他,他要争取,于是偷偷跟在林佩玉身后,想找个单独说话的机会。
跟着跟着,见她进了养猪场。
袁辉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一脸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