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半夜,白尽远接到弟弟的电话,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穿着睡衣去楼下接那醉成泥的夜猫子。
“车呢?”
“停我爱神那了…”
“爱神?”
提到这个词,这摊泥来了兴致,“哦,我的爱神,在月光边徘徊!”
“?说人话。”
“哥,你可能不信,我一见钟情了!你见过玫瑰色的流星吗,他就那样,不经意地,从亿万光年外的星云中诞生,在经历过漫长的漂泊后淌进了我的心中…你听,我的血管里流动着他闪烁的星屑…”
“???”
“哦,我的爱神,Eros!”
酒吧?
这家店白尽远有点印象,听爱玩的廖文说过,廖直男加小白图好玩进去,被一众男同的热情好客生生吓了出来。
也不知道倒霉弟弟被哪个小gay骗去了心,别人财两空。
哥哥思想在某些方面相较保守,也跟常年接触这些有关,在他印象里酒吧夜店这种场合的邂逅靠谱的几率微乎其微。
天生乐观的弟弟在他心中更是一朵活泼单纯的小白…黑兔,在群狼环伺虎豹横行的境地很难不被骗。
还想再问清楚些,奈何小黑兔已经挂着痴笑进入梦乡。
翌日,等白尽安挠着肚皮从床上爬起来,已经大下午。
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哥,饿了——”
“冰箱里有,自己热。”顿了两秒,“你咋不晚饭点再醒?”
“嘿嘿嘿,时差时差…”
等这懒小子冲完澡出来,白尽远已经把饭菜热好,坐在餐桌前抱着平板刷新闻。
头顶毛巾一摘,正打算呼啦头发,他哥先发制人,“吹风机在浴室柜子里,不许乱甩水。“
“哦…”
刚坐下吃一口,嘴就闲不住了,“哇哦,哥,你热得菜好好吃!”
白尽远轻叹一声,阖上平板,“尽安,你还记得昨晚你回来说了什么吗?”
“昨晚?”眼睛滴溜转愣是一点想不起来,“不记得。”
“那你记得你的爱神…”
两个字犹如一把钥匙,打开了白尽安粉色记忆的闸门,“哥,你信吗,我一见钟情了!”
一样的语句,让白尽远回忆起昨晚弟弟吟诵的抒情诗,“在酒吧里?”
“你怎么知道!”
“…昨晚你喝多了,告诉我的。”
“哦,我都说了什么?”
“……月光边徘徊的…爱神…”他可做不到把那串肉麻话说出来。
“我还挺有文采,哥,你能领会一见钟情的感觉吗,我见到他的一瞬间,仿佛化身为吟游诗人,无数辞藻应他而生,却又无法完完全全描绘出他的全部。”
“然后呢?”
“然后,他似乎对我也很满意,陪我喝了一晚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