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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刘小别的女朋友简称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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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袁柏清说,战胜蓝雨不仅要从竞技硬实力上战胜,还要在文化软实力让他们心服口服。君不见蓝雨同人满天飞,喻文州黄少天甚至连卢瀚文都有,而我们微草就只有队长才有粮食。

刘小别对此不以为然:“这不是好事吗,柳非买的蓝雨本子我也看过几眼,都是耽美向,难道你私底下觊觎队长?”

“你不要污人清白!”袁柏清对于刘小别的怀疑很是恼怒,“我看你怕不是不知道什么叫乙女向,这样吧,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

五分钟后刘小别做出了一个决定。

靠,为什么在同人文里蓝雨那群人可以和各种各样性格的妹子谈恋爱?不公平!写手姑娘们你们开开眼啊,我们微草也都是根正苗红好青年,现实生活中只有荣耀女神陪伴,怎么同人里组织就不能给派个女朋友?

而且蓝雨那边一个和尚庙居然还在同人里总是讲微草是大型幼稚园,说他们队长是教导主任,这不是一棒子打过来说其他人有想法那都是“早恋”吗?

虽然他确实没来得及早恋,就滚进了微草青训营,想想有些后悔,毕竟现在刚过了十八岁,已经错过了可以早恋的年龄啊。

刘小别忿忿不平,所以他决定私底下自己写同人。

男主角就是他。

喂,他当年中学时作文也是被老师表扬过,是放在学校官网上供大家看的范文……真的,而且手速快打字也快,相信他可以自己扛起圈里的一片天空。

同人圈里很快就杀出来了这么一个高质量作者,该作者对荣耀职业圈很是了解,战斗场面描写极佳,出场角色都不OOC……最主要是,主角是很冷门的刘小别。

该作者不允许别人叫Ta“太太”,他虽然描写到的恋爱剧情很少,但所有涉及到爱情的片段的女主角都是N小姐。

由于文章以刘小别为主,其他角色都是围绕着他所展开的,能把这个外表看起来清冷骄傲的年轻人描写得这么好,读者们纷纷认为此人一定是刘小别的事业粉了,怕不是就是“N小姐”本人。

刘小别并未沾沾自喜,他甚至找到了一些乐趣,闲暇时摸摸鱼在文章里黑一黑蓝雨多好玩啊,顺便把七期那群人挨个Cue一通,太愉快了。

不过同人圈读者以女孩子为主,所以总有一些小姑娘在底下问:“老师老师,你怎么不多写点恋爱剧情呀,到现在N小姐都没有和别哥挑破窗户纸,总是暗恋视角,每次糖都不够吃的,女友粉应该大胆一点,不要怂就是上啊!!”

刘小别看到的时候手里的咖啡差点没拿稳,他望了望天花板,天地良心,他倒是想多写点,问题是他母胎solo,实在写不出。

他才不是什么女友粉啊喂,现在小姑娘都这么奔放的吗,怎么不要怂就是上?他是想上就能给上的那种人吗?

“我觉得男人应该以事业为主。”刘小别回复道。

接着他收到了一条私信:老师你好,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隔壁L太太的文章啊,Ta也是写别哥同人的,不过和你不一样。老师你是比较高冷的剧情向,那个太太超甜,写的是爱情故事为主,应该是别哥的女友粉了!

什么!!有人写他的爱情向了吗?!他终于有个女友粉作者了,可以不用自割腿肉了吗?

腿肉虽好,但吃着不饱啊!

刘小别一脸淡定其实内心稍微有些雀跃,嗯,只是稍微。

对面读者还在私信:而且老师你的文章里的刘小别形象都是现在的他,呃,成年的,也就是当下的小别啦,人物形象把握的很好很还原,但那个太太写的是中学时代的别哥,虽然有些青涩……但也让我们感觉那就是刘小别呢!

咦,那岂不是早恋?这个作者是来帮他圆梦的吗?

刘小别有些诧异,他成功被引起了注意,他决定去拜读一下对方的文章。

然后他就发现了这位L太太的确喜欢爱情向,女主都是第一人称创作,偶尔被提到名字,也只是用“L小姐”一笔带过,怕不是她本人。

他刚开始看的时候心里还有点不高兴,这不是拆他CP了吗?

刘小别中学的时候有个喜欢的女生,他在心底就称呼她为N小姐,读者们都以为N小姐是他,殊不知那是他想在一起的人。

可是这个作者拆他CP!把他随便配给了一个L小姐!!!

他要成为这个作者的黑粉!

但奈何该太太文章充满了该死的甜美,发糖甜而不腻……他就继续咬着牙又爱又恨的看了。

而且刘小别不得不承认,这个作者的文笔极好,性格完全没有ooc,别看他现在人模人样的,但他是深知自己青春期时的别扭性格的,这个作者有点本事,居然能根据他现在的模样推断出他当时的性格,而且写的栩栩如生。

好像真的认识他一样。

一起比拼作文,一起做同桌,一起忙着训练体育中考在体育场上跑步,一起读了一个高中只是不同班,甚至还有有意无意的牵手……好多记不清楚的细节就这样慢慢浮现在眼前。

好熟悉啊,刘小别皱着眉。

此时这个作者姑娘竟然发来一句“你好”,嗯,等他看完这篇文再回复吧。

没想到这篇底下评论区有个读者回复说:哎其实我们觉得L小姐和隔壁老师文里的N小姐气质还挺搭的,一个软萌可爱小姑娘,一个霸道少女小姐姐……要不你和隔壁老师商量一下,一起把别哥踹了写篇百合吧?

靠,这些人怎么回事,是他女友粉吗,怎么不止想拆他CP还想把他踹了?

刘小别无语,然后他看到了这个作者的回复了对方。

“不可以这样,他可是我的人哦。”

他忽然怔住。

啊——还好他刚才那句“我是你黑粉”没发出去!不然就完蛋了!

02.

没有什么比闲暇时摸鱼更让人感觉愉快的啦,不过让我惊讶的是,居然不是我一个人在支撑这个冷圈,在我开始创作的时候,隔壁居然有位老师同样开始写刘小别了。

其实我一直在看Ta的文,不过对方好像没看过我的文,想想也是,事业粉嘛不喜欢看恋爱甜饼也是正常的,好可惜啊,我还是挺想认识对方的。

字里行间还有点熟悉。

不会是刘小别本人披了马甲来创作的吧?啊,不可能的啦——我果断推翻了这个想法,微草的训练有这么闲吗,刘小别就算要控制手速溢出也不至于把多余的手速都拿来打字吧,像黄少天一样非要说文字泡吗?

我很喜欢看Ta的文章,比起我笔下的L小姐来说,那个N小姐更深得我心。L小姐是我理想中的形象,因为我其实没有那么软萌可爱,但我觉得刘小别应该是更喜欢这种女孩子的。

而N小姐的性格就成熟很多,甚至和我有些相似,我看的时候颇有代入感,因为很巧的是我名字的字母里恰好有个“N”。

不过我化名L小姐来创作也是因为刘小别的女朋友,简称就是L啦,有时候我甚至会写女主称呼刘小别为“L先生”,嗯刘先生和他女朋友,一看就是一对。

前几天七期集体接受了一个采访,在采访里刘小别表示他还没有女朋友,这让我松了口气,虽然随即他就被其他蓝雨粉嘲笑了:“单挑之王果然是单身狗啊。”

哼,现在才第九赛季刚开始,我相信刘小别肯定能表现很出色的!

啊,我倒不是说我性格有太凶啦。

其实我是认识刘小别的。

好巧不巧,我们俩是初中三年的同学,那一届是我们学校最后一届三年都没分班的存在。起初我们俩也没什么交集,都是七年一班的人而已。坐在前排的女生和坐在中间的瘦的像电线杆豆芽菜一样的男生,甚至都没说过话。

但刘小别的作文是我们班唯一一个可以和我拼上一把的。

久而久之,每次月考下来我都要去看一眼他的试卷,甚至为了提前知道他写了什么作文主动要求去查语文试卷。

他的字没我好看,不过我们俩走的都是“风流倜傥”style,前面还能为了讨老师喜欢保持一个工工整整的状态,到后面字迹就渐渐飘了起来。

老师没少批评我们俩字如果好看一些作文分数怕是会更高,对此刘小别问我:“你怎么看?”

我对他伸出手:“少年合该意气风发!”

他深以为然地点点头。

其实我是想和他击掌的,但我没想到他伸出手和我击掌的时候,顺手就把我的手向下一拽,原本稍纵即逝的触感却变成了两手相握,是温暖的触碰。

虽然刘小别迅速地松开了手。

……但是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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