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别吓奴婢啊!”
叶果慌得连手中的饭食也不管了,随手往旁边一堆,便跑向屋子屏风后面。
原来是二小姐在屋里哀泣。
本身秋娘的性子就偏内向,还经常忧思过度,也就是现代所谓的内耗型人格。再加上今日天气温度骤冷,北风呼啸,二小姐内心压抑多日的悲痛抑郁又泛上心头。
昨日还是有太阳的天气,虽然冬日里的太阳并不管用,但好歹亮堂些。今天乌云蔽日,冷风缠绕,二小姐看着窗外的枯枝被吹得歪歪倒倒,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往后的婚事,大抵也是这样无依无靠,风中飘零。
一下子,眼泪就下来了,打开的窗户也不管了,冷不冷无所谓,只沉浸在自己难过悲伤的念头里。
“呜呜呜以后我还怎么活,那国公府的公子据说恶贯满盈、不知杀了多少人,他房里的丫鬟小厮都被抬出去好些个,我嫁过去,能活过一日吗?”
二小姐眼泪仿佛断线的珍珠,哗啦啦往下掉。
“小姐你别哭,呜呜呜,你哭,奴婢也跟着伤心啊。”叶果也跟着抹眼泪。
眼瞅着一个两个的,都在哭,完全不顶事,沈瑾头疼的揉了揉脑袋。
“二小姐若是愿意,我有一法子。这些时日,我总有事需要经常跑北市,市集上人来来往往的,消息灵通,我帮小姐去打听打听,如何?”
“姑娘别伤心,哭久了伤身子,我现在就去集市,好吗。”
沈瑾低声细语地安慰着,二小姐的哭声也逐渐收缓。
“真的能打听到吗?谢谢我的瑾姐儿,你真好。”二小姐握住沈瑾的手。
楚州城的集市,就属东市和北市最为热闹。
北市大店云集,周边全是富贵人家,府里跑腿的小厮丫鬟都去北市买东西,无聊时跟店家唠嗑,说出的小道消息也最多最快。
东市则是南来北往的客商首选之地,当初国公府派来调查二小姐的薛嬷嬷不也就落脚此处嘛。这里鱼龙混杂,各类消息最为灵通,主要是不同地界儿,或者朝廷里的大事消息,若要说八卦,最多的就是都城里的新鲜事了。
所以,沈瑾给二小姐打听国公府的事儿,东市是第一选择。
况且,去东市打探消息,不仅仅是为了二小姐,更是为了沈瑾自己。
沈瑾是穿越来的,原身更是刚出生婴儿时期就被金嬷嬷捡回王府,怎么可能对都城有充足的了解。
偏偏原身的秘密就和都城有关。
她沈瑾要是想活下去,就得在三个月内找到原身的真正身份,完成她的执念。
这也意味着必须去都城。
都城环境复杂,不像边疆偏远的楚州城这般人物关系清晰简单,如果不提前打探清楚,怕是容易踩雷。
这一步可不能踏错啊,头上的大刀还悬着呢。
楚州离都城较远,消息传达不便,要不然国公府也不会特意派人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了。
若想打探都城的事儿,沈瑾还必须去趟东市。
东市和楚王府隔了点距离,走过去还要一会儿,况且消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打听到的,所以估摸着起码得留半天空档,但在府里做事,无论是梳妆房还是金嬷嬷都不会随便让沈瑾溜出半天去。
本来还在愁找什么机会去东市,如今刚好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不就有现成的借口了吗。
说干就干,沈瑾当即揣了几个铜钱子,又挎了一个篮子出府去了。
二小姐嫌弃担忧未来夫君这件事绝不能叫旁人知晓,尤其不能传到王爷夫人耳朵里。
出去打听事儿,也得低调为上。
这个篮子就是用来做伪装的,若是碰到人,问去干什么,就说是去集市上买点吃食。
今天是真冷,路上都没什么人,北风也刮得人脸生疼。
沈瑾心里有点打鼓,这种天气,不知东市还有没有北边来的客商。
若是没有······
唉不想了,赶紧跑吧,万一不凑巧,还可以早点回屋里暖和,外头实在是太冷了。
裹紧衣物,又往下遮了遮竹编帷帽,沈瑾加速往东市跑。
“呼————万幸万幸,好在还有人······”
沈瑾在心里庆幸,气喘吁吁地拍着胸口,一路跑过来,可真是累着她了。
大冬天的,穿的多,又刮大风,逆风跑起来,是人都知道有多费力气,而且东市还有点远,她跑了好一会儿才到。
‘真有够累的,幸亏我把这具身体养好了些,要是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这样跑,都不用原身执念威胁我,更用不了三个月,当场就得趴下。’
沈瑾大口大口地喘气,缓解剧烈运动后,喉咙里的干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