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秋娘没有定亲以前,府里下人趋炎附势,向来看不起她,该给她的份例能拖则拖、缺斤少两都是常态。
比如说梳妆房,就时常‘忘记’给二小姐准备胭脂水粉。
若是碰见几个主子都来要人画妆,二小姐总是被排在后面,甚至压根不派人来画。
差不多两年前,秋娘照旧去西市书铺淘些话本子,路上恰巧碰见人牙子上前推销小丫头。
这些小孩子全是女孩,个个瘦骨嶙峋。
听说是东边沿海那地儿遭了水灾,台风毁了一大片村子,百姓们活不下去,只好卖了孩子,换口粮。
秋娘性子软,见状,脸上闪过一丝不忍。
人牙子干这行的,最是会察言观色,人精的很。一瞧就知道有戏。
立马把这些小丫头们拉过来,推到秋娘的马车前,挨个挨个地介绍。
“贵人小姐,给您问个好咧,您瞧瞧这些都是健康货啊,买回去当下就能干活。”
捏胳膊、翻眼皮子、掀嘴巴、看牙口······这些都是人牙子惯用的展示手段,目的是告诉客人,都是好质量。
人牙子越使劲把丫头往前推,二小姐秋娘就越不忍心。
心里难过,想到自己院里还可以腾一个洒扫丫鬟的位置出来,便点了排在队尾、最瘦小的那个丫头。
“哎呀,贵人真是好眼光,这个丫头手最精巧,细活干得很好的。这丫头命好,今儿个起,就跟您回去享福啦!”
见着这么快就顺利卖出去一单,开门红,人牙子眼睛眯得都成一条缝,高兴地拱着手,嘴里直说吉祥话。
“你有名字吗?没有的话,你就叫小巧吧。”
取了名字,二小姐让叶果先带着人回府,洗刷干净,再请个大夫看看有没有病根。
小巧没有辜负这个名字,手确实挺巧的,在没有师傅教学,只旁观其他丫鬟日常随便画几笔的情况下,就学会了如何画妆。
虽然水平不咋滴,但给二小姐画一套日常起居用的简单妆容,不成问题。
往后一两年里,都是小巧,充当二小姐院里的妆娘角色。
没有什么突出表现,但还是有情份在的。
有时候情份比努力重要。
到时候,万一秋娘又再次心软,念着过去的情份,要了小巧做梳妆陪嫁,自己且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说,这个小巧就是二姑娘院子里埋的那颗雷。
既然有雷,最好在事先就引爆,过了明路,总比入了局才发现要好,否则就得吃哑巴亏。
而且,自己主动送上门去,总显得不那么珍贵,别人不会好好珍惜的。
因此,沈瑾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推拉一番:
“叶姐姐的意思是,这次比赛,二小姐会坚定地选我吗?”
沈瑾表现出又惊讶又欢喜的模样,还有一点点激动。
“可是,我听说,二小姐院里的小巧,也会画妆的手艺,想跟着当陪嫁呢。”
有些事儿先挑明,总比以后受气要好。
免得将来进了小姐院子,那个小巧故意卖惨,污蔑沈瑾欺负她。
“她是想当,可她那点手艺,哪上得了大台面啊。将来小姐嫁去都城,面见的都是大官人家的夫人,怎么能顶着一副粗糙简妆出门?”
叶果一脸嫌弃她手艺的模样。
“再说了,她心气儿高,一门心思奔着前程去,小姐都怕她去了都城,干出爬床那种事。”
得了叶果这话,沈瑾心中没有了顾虑。
三两口扒拉完碗里的粥,擦干净嘴,便和叶果分别,坚定地往花园走去。
“叶姐姐,我先去后面花园的考试场地,若是我考过了,晚上和姐姐一起去外头馆子里庆祝。”
今天确实是王府里的大日子,给大姑娘选梳妆陪嫁这件事儿办的隆重,人人都出来凑热闹。
才刚从大厨房出来,没走几步就碰见了也往后花园去的脂奴。
“你怎么不穿身亮堂的衣裳?”
脂奴今日个换了一身好料子,好像还是绸缎做的。估计宋娘子花了不少钱在这件衣服上。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挽了个好看的发髻,头上还带了几朵绢花,整个人年轻水嫩,漂亮得很。
有的人喜欢穿鲜艳显眼的衣服,恨不得日日都穿。
沈瑾也喜欢鲜活的颜色,大红色是她最爱的。但今天是挑妆娘、选手艺,不是挑长的好看的通房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