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英雄。
在他的认知里,英雄应该是在太阳下闪烁的某种符号,像是虚无缥缈的精神标志,或许是星球日报上从树上救下猫咪的穿着蓝色紧身衣的外星人,或许是他的父母——在那天晚上,挡在他身前。
英雄这种称呼过于飘渺,过于孤高。对于大都会来说,英雄这个词汇像是飞在空中的鸟儿,时而翱翔,时而停歇,但是永远在身边;但是对于哥谭来说,英雄比天上最高的浮云还要遥不可及,比天上的星星还显得虚幻。
你该怎么跟一个睡在空调外机边,吃不饱的流浪汉讲要相信英雄?
在一天晚上,那时候严格说,布鲁斯还不是蝙蝠侠,总而言之,他救下了一个人质。而那个人转头对他开了枪。
那天晚上,布鲁斯意识到这个城市需要的不是英雄,这个城市已经失去了英雄的概念。那天晚上,一只蝙蝠误打误撞飞进了韦恩大宅里,唤醒了他在童年的一段回忆。
那天晚上,布鲁斯真正理解了这个城市,那天晚上,他变成了蝙蝠侠。
哥谭这座城市生病了,它的病灶过深,即使如此蝙蝠侠也想要拯救这座城市,即使如此,布鲁斯也爱着这座城市,这份爱正是他的父母留给他最伟大的遗产。
长时间的不眠不休让他眼前有些发花,他凭借毅力克服了心悸和头痛,当他蹲伏在黑暗中看着哨兵走动的时候,他变成了一个漆黑的怪物。
变成了蝙蝠侠,一个都市怪谈,一个打击罪犯的暴力分子,一个罪犯。
所幸那些哨兵大部分都是那种,被发了一把枪就赶鸭子上架的糊涂蛋,摆平他们不需要费多少力气,最后那三个蠢货只是被钩锁勾没了枪就举手投降了。
总是这样,过于依靠枪支,只要拿着枪就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肆意宣泄自己的丑恶。
“TELL ME ABOUT THE JOKER.”
“我说,我说!”被拎着脖子提起来的罪犯一股脑得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了,“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到岛上的,当我们意识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杀了主持人!而且他的手下把我们揍惨了,我们没办法我们不想死,我们只能给他干活,他手上有整个岛屿的自暴装置!他简直是个疯子,他还要求我们把整个地方重新改造一遍!”
“还有么。”
“没,没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谢了。”
猛击后颈,蝙蝠侠对罪犯从不优待,哪怕是投降的俘虏,蝙蝠拳头让他们好好睡了一觉,等他们醒来就会在黑门监狱了。
这是第四道哨卡,蝙蝠在来这里之前的十分钟已经击垮了三道哨卡,躲开了各种印着小丑的脸,爆炸之后还会发出笑声的炸弹,还有满地乱蹦的假牙。
整个设施被改造得乱七八糟,到处都是表演用的器材和不知道有什么用处的装饰,现在的哨卡作为卡口的部分就被摆了两个木质的小丑笑脸装饰,让这里显得像是马戏团一样。
仔细一想这很合理,小丑自然而然应该在马戏团里。但是细想,就会被其中的疯狂吓到,一个怎样的罪犯会以小丑的形象示人?一个怎样的罪犯会把自己的基地装扮成马戏团?
这让蝙蝠侠想到了某个给自己的犯罪留下提示的人,那个热衷于谜语的神秘人,到现在还没有揭示自己的最大的谜底。
“sir,我知道这对你不过是小意思,但是蝙蝠装甲显示你的身体数值已经负担很重了,而且GCPD的飞艇和无人机已经包围这里了,如果——你想撤离的话,蝙蝠机随时可以来接你。”
“不行,阿福,joker的手上有岛屿的自爆装置,GCPD搞不定这些。”
蝙蝠侠的语气相当得坚定,“而且道恩还在这里。”
不仅如此,这个岛屿上还有许多罪犯,半个小时之后这些罪犯全都会中毒,而救他们的唯一办法就是在此之前阻止小丑。
“/*叹息*/如果这是您希望的话。”阿福永远把布鲁斯放在第一位,但是他总会因为阻止不了布鲁斯去做他要做的事情感到些许无奈,甚至是无助,“我建议你接下来避免战斗,这对你的心脏负担过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