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滚开!”沈异一声怒喝,身体上浮现出一道光罩,那黑金流火射出的能量弹,竟然被挡了下来。
不过沈异身体的光罩,却也消失不见了。
这是光的能量,他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不过虽然防御力强大,但却并不持久。
而远处呆立着的菜鸟士兵,却是一脸呆滞地看向沈异。
他嘴里喃喃道:“这,这是S级异种人吗?身上竟然拥有光的能量!”
刚刚沈异行动的时候,他就被沈异的速度震撼到了,他心想:原来刚刚遇到暴躁的异种人的时候,并不是他枪法不行,而是因为沈异的速度原本就快,完全可以把枪口放到异种人的脑袋上再开枪。
他就不行,速度太慢,一个不小心,就会先被异种人杀了,驾鹤西去。
而此时的唐风,没想到沈异竟然硬生生地承担了一记黑金流火的攻击,他不禁有些慌了,再次提枪,可他忘记了,黑金流火短时间内只有三次攻击能量,所以当他将枪举到身体前方的时候,不再有能量弹发出。
而沈异却距离他越来越近。
“你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沈异松了口气,他刚刚肚子被射了一枪,此时身体几乎疼得要散架了。
如果再来一枪,他都不一定能撑住。
“是吗?可惜你看不到帝国军队踏平反抗军的那一天了。”唐风在沈异靠近的时候,脸上突然流露出一丝诡异的阴笑。
突然,他转身一脚踢向沈异。
这一脚速度极快,沈异前冲的身体很快“砰”的一声,直接倒飞了出去,嘴角鲜血狂喷。
唐风踹向沈异的那只脚落到地上,响起了沉重的金属撞击声。
“你,竟然也被改造成了异种人……”沈异心里非常不可思议。
按照之前的了解,唐风是不断接受了“哈里兰人”化的改造,属于第一批亚哈里兰人,因此,他享受了正常人类不该有的长寿。
可是,他现在的表现,却跟异种人有得一拼。
他的脚上有着正常人类不该有的力量,而且和沈异比起来只高不低。这一点儿,亚哈里兰人是不具备地。
咔咔咔……
唐风露出嘲讽的神色,脚底发出金属的撞击声,向沈异走了过来:“为了你,我可是下足了本钱,我身上是帝国最新研究的纳米铠甲,我的鞋比金钢石还要坚硬。如今你手里什么都没有,你拿什么赢我?在我第一次把你弄去做异种人实验品的时候,你就不应该再出现在我的面前。你的归来,就是一个变数,一个该被消灭的变数。如今,这一切都是你自找的。”
看来,真的要完了,不让唐晓晴跟自己一块前来的选择,也是正确的。
沈异心里沉重无比,以他现在的状态,想跑都没有办法,原本还在因为要不要取了唐风的命而纠结,现在老天似乎没有给他任何选择的机会,因为已经被注定了。
“很快,帝国的远征军就会踏平你的所有士兵,不管是反抗军还是亚当组织、血鹰之歌,全都得死。至于晓晴,她也会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下面的那些异种人,会代替帝国军队,让反抗军血流成河。年轻人,下次有机会,换个选择,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唐风说够了,也感觉索然无味了。
这个他曾经的肉中刺,如今成为了他的手下败将,他竟然没有太过高兴。
所以,他举起手中的黑金流火,对准沈异的脑袋,再次扣下了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