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补充一条,某种程度上和他的品味不谋而合。
他是指音乐上的。
夜色渐深,游星戈先扛不住了,打了个哈欠要回去,提着没喝完的果汁饮料,还和程际野说了晚安。
“对了,”游星戈打了个响指,想起来什么,回头道,“我会做一个好吉他手的。”
他的栗色眼睛里盛着亮亮的东西,像是祈城泼下来的灯光。
程际野看向他的眼睛,然后才点了下头。
游星戈走后,他继续倚着阳台,看向了居民楼外南城区的灯火。
指间的烟头一直没放下来,他碰了碰外套的兜,那里安静地躺着个打火机。
程际野想,这小卷毛还挺讨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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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racán酒吧新来了位吉他手,黑色卷发,生得很漂亮,有一双深栗色的眼睛,笑起来太阳一样暖融融的。
酒吧里的常客最开始还对这位新吉他手感到惊讶,毕竟他的长相实在不像玩摇滚乐的,结果这位看上去彬彬有礼得像会出现在高中优秀毕业生展上的年轻人一上场,他们又默默收回了质疑的声音。
……别的不说,这新吉他手high起来还挺疯,耀眼夺目得让人难以移开视线。
弹起吉他的时候更是如此,没人能不喜欢那双明亮又漂亮的眼睛。
又是个天生为音乐而生的人才。
查尔斯很喜欢他们的新吉他手,在至今为止的几次排练里,都操着他那来中国不知道多少年的普通话痛哭流涕地表示,这是他命中注定现在终于来到的好兄弟,是他们最棒的吉他手。
从ONE诞生那一天就缺少的一块现在被补齐了。
他如此评价道。
乐队永远不能缺少一位好吉他手,其他成员也是同理。
虽然查尔斯说话总是带着点西方人的夸张,夸人夸得漫无边际,但他确实希望乐队能更好。
因为音乐是需要屏气凝神来做的东西,写出它、唱出它、听见它都要用到自己的心,所以合拍的乐手总是难得,因为他们交流的是自己的心。
投注在ONE的目光里,除了追逐崇拜,从来还有更多的东西。
不是每个人都冲着摇滚乐来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每一场演出都全力以赴。
对音乐执着的精神,也是《乐成》里所书写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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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个周末,游星戈第二个登场的周末。
外面的天色黑了,他在后台刚把乐器包拿下来,那是把很漂亮的吉他,暗金色的琴面,弦色也动听,连程际野也夸过这把吉他的音色。
程际野现在正在调试设备,这本来不是他应该干的,但酒吧的调音师今天请假,陈青正在他旁边帮忙。
酒吧渐渐被拖进深沉的夜色里,等他们上场时,酒吧里的客人在冷雾和灯光的照射下也等得要疯狂。
Huracán是南平巷子里最大的酒吧,夜晚时带着灯红酒绿和摇曳的人群,大多数人蹦完迪甚至能直接勾搭上人出去滚上更加疯狂的一夜。
当然不是没人试图勾搭这支常驻乐队的主唱,但是程际野基本上唱完就直接走掉,在后街烧烤摊上偶遇的可能性都比这大。
今晚舞台打着的灯光算不上明亮,台下的人影晃起来,斑驳又迷离。
音乐轰鸣般炸起,上次游星戈在吧台边看着,现在已经站在舞台上了。
乐队的配合天衣无缝,光是出场就有人在下面尖叫,鼓声炸进人的心里,从上世纪就被打上自由叛逆标签的音乐无论在哪里响起,都会引起年轻人的注目。
主唱有一副得天独厚的嗓音,简直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程际野是多年前的起点文里爱写的那种主角,在舞台上彻底褪下懒散,锋利得像把出锋的剑。
音乐当然很美,唱起的是很多年前某首红极一时的歌,来自有些遥远的年代,新来的吉他手让有的生客没认出来,但是骄傲飞扬,卷发在招摇的灯光下扬起,舞台一起带出惹人迷醉的音乐。
台下的人摇晃着尖叫,今天难得穿得像个摇滚乐队成员的游星戈朝台下抛了个飞吻。
现在,他的人和音乐一样酷,乐手神采飞扬,让人难以忘记。
但是依旧有人稳稳地坐在角落里,离上次游星戈坐的位置不远,阴影里带出眼尾边一颗泪痣,细领带勾出斯文败类的气质。
旁边人在谈论着新音乐,聊起了新来的吉他手,一起被淹没在周围的声音里。
眼尾有颗泪痣的男人像是没听到一样,喝了一口酒,投注在新吉他手身上的目光显得若有所思。
如果游星戈能够把书里的内容对上的话,他在见这人第一面就会知道他是谁。
唇角勾出的冷釉般的颜色,来自原书里的半个反派,前期占了几页篇幅用来描写的纨绔,沈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