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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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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小狗百口莫辩。

魏小狗被送到官府,出来时已经是半夜,破烂的衣袖之下,十指被刑具夹得血肉模糊,透过一层薄薄的血肉能隐约看到白骨。

魏小狗拖着身子回到家,在板凳上坐了一会儿,起身去喝水。手指暂时没有办法抬起来,他就用胳膊肘夹着碗扔到水翁里,然后附身叼起碗仰着脖子咽水。

喝完水走到橱柜前,肩膀撞开柜门,里面的盘子里放了几节洗干净的莲藕。淤泥虽然掏得干净,但还是有股味儿。

魏小狗张嘴咬着莲藕,咀嚼完一点点咽下去,然后躺在床板上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有人敲门。

魏小狗转头盯着门板,他没什么朋友,谁会来找他。

来人敲了几下,推开门。是个中年男人,长一张国字脸,笑起来十分合气,显得慈眉善目,‘魏小狗在不在。’

魏小狗认识他,他是沈地主家的厨子,就是前几天抱莲藕桶的那个。他叫蒋莲,他来干什么。

‘魏小狗,我这儿有一些伤药,对皮肉烂掉非常有效,你用一用。这些是我自己做的荷花糕,已经切成方便入口的大小,你不用拿、一张嘴就能咽下去。’

魏小狗没说话。

蒋莲隔天再来魏小狗家,在门口垃圾桶里看到他送的东西,魏小狗一点儿没碰。

蒋莲继续送伤药送吃的。

蒋莲说,‘我知道你没偷东西,你是冤枉的。沈地主小心眼儿得厉害,明明那么有钱,却总是克扣大家工钱,还经常赖账。’

魏小狗对蒋莲不再那么抵触。

蒋莲每隔几天就过来送东西,魏小狗吃人嘴短、拿人手软,渐渐地也能跟蒋莲说上几句话。大多数时候,都是蒋莲在说,魏小狗安安静静地听着。

‘魏小狗,你脸上那个印子能不能想法子除去?’

魏小狗一脸‘你在说什么胡话’的表情,‘这是官府烙上去的,私自去除犯法。’

‘呃,这样啊。’

蒋莲这段时间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拿了工钱就去定鸡鸭鱼肉,魏小狗撞见他好几次。

有一天,蒋莲喜气洋洋地回来,‘魏小狗,大喜事儿。’

‘?’

‘你脸上的烙印能去掉了!’

这时候魏小狗才知道,蒋莲攒了小半年工钱做了一桌子菜宴请官府,求官府同意除掉魏小狗脸上的罪纹印。

魏小狗静了一会儿,‘蒋莲,我没让你这么做。’

‘魏小狗,你不能总顶着别人异样的目光生活。你还小,你会长大,你要堂堂正正地去干活,学一门手艺后攒点儿钱,大一些再娶媳妇生孩子,过上快活日子。’蒋莲顿了一下,说,‘钱都花出去,做也做了,这也不是个什么大事儿。’

蒋莲请大夫来过一趟,看魏小狗脸上的烙印有没有法子除去。

大夫说有,魏小狗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可以先用药使烙印腐烂,再涂抹生长的药让脸重洗长好。就是不伤身体的药材会比较贵。

蒋莲连忙表示钱不是问题,他会想办法凑齐。

蒋莲的办法是,卖了沈地主家的那份厨子工作。

魏小狗知道后皱了一天的眉头,蒋莲倒是看得很开,‘我这是手艺活,走哪儿都能养活自己,离开沈地主家,我到谁家都能做宴席,搞不好比之前挣得还多。’

蒋莲说得是对的,他确实凭‘在沈地主家干过’和不赖的厨艺接过几回宴席,小挣了一笔。

魏小狗给他打下手、做帮厨,一个月能领到一些钱。

下雪过年那天,两个人吃完年夜饭,蒋莲送给魏小狗一个信封,‘新年礼物,打开看一看。’

魏小狗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用毛笔写了三个大字——魏落红。

‘这是什么。’

‘你的名字。’蒋莲说,‘我花重金请街头算命的给你起的名字,不错吧。’

‘怎么突然给我起名字。’

‘小狗是贱民,好养活,但你不能一直叫小狗。’蒋莲说,‘这个落红就很不错,带颜色很喜庆,还有一句诗呢,叫‘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蒋莲一开始没看上这个名字,大男人叫什么‘红’,没一点儿阳刚之气。

直到算命的说出这句诗。

魏小狗这个人呢,太冷了,冷情冷性,对谁都是一副淡淡的模样,连他亲娘都不例外。这样不行,魏小狗得是个人,是个有血有肉的活人。

蒋莲立即拍板钉钉,定下这个名字。

魏小狗对名字没什么想法,一个称呼而已。既然蒋莲喜欢,叫这个也不是不行,‘行吧。’

下雪过年这一天,魏小狗带着酒和菜去了一趟柿子树下,告诉他娘他改名字了,叫魏落红。

三年之后。

七月。

镇子上发大水,遭了一场水灾,将近半个镇子的人都死在这场水灾中。

蒋莲办了几场白宴回来,一言不发地坐在厨房抽烟。

魏落红看了一眼,就知道蒋莲又多愁善感了。蒋莲看着五大三粗,内里却是个老好人,心比地里长出来的棉花还软。

蒋莲掐灭烟头,‘魏落红,我要挖湖引水。’

‘哦。’

‘哦什么哦,这么大的事儿,你竟然一点儿都不吃惊。’

‘我吃不吃惊有什么关系,会影响到你挖湖引水?’蒋莲摇了摇头,魏落红说,‘那就是了。’

蒋莲挖湖引水是造福镇子的好事儿,传出去后,一呼百应。

往后的几十年里,蒋莲一直致力于挖湖引水,魏落红一直待在他身边。

湖成的那一年,蒋莲力竭,死在湖边上。

镇子上的人感念蒋莲所做的贡献,也为了纪念他,为他立碑造像供奉他为城隍,并将湖命名为莲湖,在湖边栽种很多荷花,这个镇子也更名为莲湖镇。

魏落红抱着蒋莲的尸体安葬,这是他葬的最后一个亲人。

此后,魏落红销声匿迹,不知所踪。

城隍庙建得又大又好看,人们常过来,拜求城隍能够保佑来莲湖镇风调雨顺、连年丰收。每个月初一、十五,这里还会举行庙会,十分热闹。

举行庙会那两天,总会有人看到一个面容俊俏、身量高挑的年轻男人,他的十指比平常人要长一些,如果你问他的名字,他会告诉你他叫魏落红。

时代在发展,以前人拜城隍,图个喜庆吉利好兆头,过了几十年,记住蒋莲的那一批人老的老死的死,再过一百年,蒋莲便只是墙上的一段文字而已,城隍庙渐渐落寞。

城隍是地仙,被人遗忘的话,地仙就消失了,这世间再也找不到痕迹。

城隍呀,是只有被人需要,才会存在的事物。

魏落红意识到这点,一天没说话,他做了一个决定,每隔二十年就引来一场水灾,每次溺死十个人,让死者家人在城隍庙点燃长明灯,这样城隍庙又能多存在二十年。

王日晴看了一眼灯架上的长明灯,上一批是在二十年前,“二十年轮完了,所以,你这次打算溺死我。”

“你是最后一个,我希望你乖乖配合,去死一死。”

“......魏落红,你要不要听一听自己在讲什么鬼话。”王日晴愤愤道,“蒋莲为了救人献出自己的性命,你是蒋莲的继承者,应该遵循他的遗志。可你的做法与蒋莲的意愿背道而驰,你一直在害人性命。”

“你搞错了一件事。”

“?”

“我从来就不是蒋莲的继承者,蒋莲的遗志与我无关,我也一点儿都不在意莲湖镇镇民的生死,”魏落红侧头,看着王日晴,“我只想留住蒋莲存在过的痕迹,仅此而已。”

“你留就去留嘛,害我做什么,我还年轻,刚结婚没小孩,日子正是过得滋润的时候,我才不想死。”

“那由不得你。”

“我老公很厉害,你要是动我,他绝对不会放过你。”

魏落红身形如烟一般涣散开来,“那就试一试,是道高一尺,还是魔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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