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爷爷,凡是酒都带烈性,平日需少饮一些。”虽然酒味诱人,但唐一意还是忍不住提醒。
前往无度门之前,唐一意便反复嘱咐季翰阳平日少饮酒,今夜听他如此说道,估计屋中还有好几坛酒。
“唐丫头的话我放在心上,只是这几年山中的果子结实累累,我看荒落在地可惜了,便用来制了些果酒,除了节日和有客来访之外,其余时间是一概不碰的。”
“当真?”
“如真金般真。”季翰阳拍着胸脯做保证。
“这些年山中并无客人来访,但果子每年都结,鲜少有饮酒之机,我屋中的酒坛子不知积了多少了。”
“我作证。”柳云关举起手来,“季爷爷身上一点酒味都没有。”
常年喝酒之人身上总萦绕着一股味道,柳云关经常在朱家酒肆中闻到,可在季翰阳身上闻不到。
自证加他证都很合理,唐一意相信了。
为了让季翰阳好嚼一些,两人又将叫花鸡的鸡肉撕成碎条。
鸡肉娇嫩,季翰阳胃口不错,难得吃下了两碗饭。
“我们该往何处寻得豆子呢?”吃饱饭足之后,唐一意想起正事来。
要找到豆子方能找到山参。
“早年我是在山脚下的镇子遇见的豆子,或许它是回到了原处。”
第一次见到豆子也是在秋天,彼时茫山已是硕果累累,季翰阳费了好大的劲儿摘了满满一筐子石榴,搬到山脚的小镇去,欲换些银子。
茫山上不仅风光好,结出的石榴亦是一流,季翰阳只吆喝上了一句,便吸引来了一大批人。
“这石榴甜吗?”
“甜,尝尝,不甜不卖。”季翰阳从筐子中挑了一个果皮光滑、个头饱满的,用弯刀沿着表皮割开,露出了晶莹的果粒。
围着的人都抓了几粒,一把塞到口中品尝。
“甜!”随着爹娘赶集的娃娃开心地喊道。
一大筐石榴很快便被他们挑走了,竹筐空了,而季翰阳的钱袋子满了。
他难得下山一趟,心中想着犒劳自己一番,便找了家酒肆坐下,点上了几盘好菜。
离开京都之后方知银子来之不易,季翰阳不敢浪费,端正着身子吃完了盘里的菜,碗中没剩下一粒米饭。
“哪来的野狗!”邻桌的老伯突然大呵一声。
他们哥几个喝酒正兴呢,不知何处钻出一只黄犬来,在桌子底下转来转去,老伯本欲起身夹个菜,未曾想踩到了它尾巴上,他一惊,脚下不稳摔在了地上。
而那小黄犬吃了痛,蹿出桌底冲老伯呲着牙,做出一副咬人的样子。
“野狗!牙还未长齐也敢有如此大的威风。”老伯心中有气,爬起来踹了它两脚。
小黄犬又吃了痛,嘤嘤呻吟起来,声音愈加微弱。
季翰阳叹了口气,无心顾及闲事。
他一心想着买些肉类,趁着天色尚早赶紧回家,于是便走到柜台付起了银子。
当他再回到原先的椅子,欲揽起筐子从酒肆离开时,意外发现手里提着的筐子多了些重量。
不对,石榴分明已然卖光了。
季翰阳双手提着筐子,往里头探了一眼,发现一只瘦骨嶙峋的小黄犬。
“谁的狗?”他大声问道。
小黄犬原先是蜷缩着,此刻听到了他的声音,耳朵霎时竖了起来。
酒肆中的食客闻声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接着又默默将目光收了回去。
不是他们的狗,他们亦不愿多管闲事。
季翰阳只能抱着竹筐去问店掌柜,“方才我付钱时,这只狗不知何时钻到了我筐中,想必它的主人丢狗此刻亦着急万分,我正着急赶路,可否麻烦掌柜的帮忙照看?”
店掌柜却摇摇头,“此狗在镇上流浪已半月有余,每日都至我店中讨骨头吃,我照看它可非一日两日了。”
“掌柜的,好人做到底吧。”
“好人也要做生意的。”掌柜回想方才老伯那一出,接着说道:“若是纵它在酒肆中闲荡,来日若是伤了客人,我这小本生意可赔不起。”
“天地之大,竟无一处可容它生存。”季翰阳犯起愁来。
“那倒也不是无处可去。”
季翰阳闻言,疑惑地看向了店掌柜。
“出门往东走上半里路,有一户专做屠狗生意的人家,兴许他们用得上。”店掌柜低头拨着算盘,淡淡地说道。
一说到屠狗场,季翰阳眼前顿时浮现出了满地血腥的画面,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筐中的小黄犬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感知,探头可怜巴巴地望着他。
罢了罢了,一只狗吃不了太多东西的,小木屋多它一个不算多。
季翰阳没再同掌柜说话,只是将竹筐背上,而后疾步离开了酒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