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看他精神十足,这些年想来日子还算不错。
“你这来就来,还带客人呢?”围着唐一意绕了一小圈之后,季翰阳终于注意到了柳云关。
“何止带了客?”唐一意指指柳云关的衣兜,“还带了礼。”
柳云关猝不及防被点名,不由自主地站直了身子。
“哈哈哈,唐丫头果真贴心,还记得我爱吃些果子。”
季翰阳年纪越来越大了,虽说精神气头不错,但身子骨是骗不了人的,近年来腿脚愈加不利索了,光是从木屋走向篱笆的这段路便耗了不少力气。
这些年在院子里种些小菜还好,能维持吃食,偶尔下决心下趟山赶集,都是今天下山,而后在山下歇息了一日,待到第二日才蓄住力气归来。
果树生得高,先前身子还强健时他能上树采摘,可如今是万万不敢爬树了,只能对着果树发馋。
他们俩送的果子正是时候。
“别站外头了,进来坐坐。”季翰阳将两人往屋里引。
进门之后篱笆又再次合拢,为院中的菜防护着。
木屋看着小,但进去之后竟还有三间小屋,屋中除了床榻和小桌之外,并无其他多余的物什,季翰阳将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尝尝山中的清茶。”季翰阳拉开木椅,待三人都坐下之后,主动倒起了茶水。
柳云关端起手中的竹杯,在饮下之前先嗅了嗅茶水。
茶香清冽而微淡。
“山中不比其他,此地并无名贵茶种,唯有这朴实的大麦茶了。”季翰阳介绍了一番。
柳云关颔首,仰头一饮而尽,随即说道:“好喝。”
他说不出什么空前绝后、让人眼前一亮的评价,只能老实地说出心中的想法,这正如茶味一般朴实。
“哈哈哈,这小子不错。”季翰阳爽朗地笑了起来。
人年纪大了也不爱听那些恭维之辞,偏爱发自内心的声音。
唐一意被季翰阳的笑声感染,嘴角亦不自觉地上扬起来,一面笑一面环顾了四周,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于是问道:“豆子呢?”
虽然她已有几年未到茫山,但豆子应该还记得她吧?
“豆子?”柳云关有些摸不着头脑。
“唉。”论及此事季翰阳有些发愁,“半月前便不见它的踪影了,纵使平日太贪玩也不该至此。”
豆子是季翰阳四年前在山下小镇救出的黑犬,当时它身上布满了与其他犬只厮打留下的伤痕,他将它带回山上治疗了一段时日,本想放它归去,可它却不愿离开,于是便留下来了。
这几年豆子随着季翰阳起居,看家护院样样拿手,还驱赶了几只夜里欲来偷鸡的黄鼠狼,可未曾想前些日子竟失踪了。
起先季翰阳只当豆子贪玩了些,忘记了归家的时辰,可第二日仍未出现。
他拄着拐杖在山间搜寻了一番,仍未见它的踪迹。
“或许是找到了好人家吧。”季翰阳低头,“跟着我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木屋门前和屋内还保留着豆子的小窝,虽然找到好人家是一件值得庆贺之事,但季翰阳其实还是希望豆子能回来的。
看季翰阳面上露着失望的神色,唐一意一面安慰着,一面剥好了石榴递给他。
这不递石榴还好,一递石榴季翰阳更想念豆子了,“它也喜欢吃石榴,每回都是我一边剥,它就蹲在我脚边等着尝上一口。”
“好好好。”唐一意连忙生硬地转移话题,“山参可还有?”
季翰阳常年居住在山上,本生计堪忧,但好在有着郎中的底子,识得些草药,于是便靠采挖草药换些微薄银子,才能买些吃食和衣物来维持。
茫山特产的山参,正是柳云关恢复记忆的必需草药。
季翰阳闻言思索了片刻,而后起身在屋中捣鼓了一阵,拿出一个小巧的竹框子,“前些年采挖还剩一些,只是不幸受了潮,眼下已经坏掉了。”
唐一意接过框子,里头的山参果真发黑了。
“不知何时是采挖山参的最佳时节?”唐一意问道。
她需计算好时日。
“正是当下。”
“那是再好不过。”唐一意面露喜色,“眼下急需山参,季爷爷可否为我们指明采摘的要点?”
看着竹框中发黑的山参,季翰阳叹了一口气,“唐丫头,单凭二位怕是采不着山参。”
“啊?”唐一意不解。
“山参埋在土中,不好辨认,而其成长需三到五年,近年来由于采摘得多了一些,新的或许还未长成。”
“那……今年想来是采摘不到了?”
季翰阳朝着豆子的小窝看去,道:“豆子随我采摘了几年的山参,若有它相助,二位或许还有采到山参的可能。”
他的双眼近年来愈加看不清事物了,若非豆子相助,他分辨起山参来也很吃力。
“看来还是得寻着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