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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第71章 旧忆·纯黑之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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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黑锦也并非常人,更非善人。

兰因斯不比诺德尔撒,即便不提无光之域,以其他的界域作比,也是远比诺德尔撒荒凉的。兰因斯不论何地的方言的词汇,从未出现过类似于“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描述,因为从未有人见过,没有这种概念,也创作不出这样的词汇。

所以,兰因斯是荒芜而苍凉的,在这般压抑的环境中所诞生的格兰人,也向来是阴暗而狠厉的。用诺德尔撒的话来说,应该还算是有些神经质,每个格兰人,都是潜在的疯子,而血脉觉醒对于神智的影响,会大大他们疯的概率。简而言之,越强大,便越接近疯狂。

黑锦自小便在杀伐中长大,茹毛饮血是家常便饭——血脉的力量,对于格兰人可谓是一种补药。只是药有三分毒,吸收他人的血脉力量,使自己的血脉力量强大的同时,也会将其污化。只是她年少幸运,得到了解决污染的方法,在此道上便愈发肆无忌惮。

她是恶人,纯粹的以吃人为生的恶人。

只是这世道,每个人都在作恶,当不作恶便活不下去的时候,恶于他们所有人而言便不再是恶,而是生存的必需要素,是毫无心理波动的稀松平常的小事。假使有某种狼只能以羊为食,而无法消化其他任何食物,在任何角度看过去,这只狼吃羊都不能再被视作为恶,这只是它维持生存的必需要素,是每天都要上演的生活曲目。

由此可见,长久的环境压抑,早已从根上让一个种族的习性与是非善恶观扭曲成了其他种族看不懂的模样。或许从最公允最无私的角度去看,还能多少理解一些,但试问又有谁能做到呢?

天地之间,唯有天道最无情,因而最无私公允。

在无光之域的那段时间,黑锦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岁,凭借着无与伦比的血脉天赋,以及那比人家命都要长的真名,她将格兰人骨子里的凶狠发挥到了极限。

反正无光之域不知年岁,某年某月某天,黑锦于利昂古战场一战成名,把一方霸主利昂当众生吞活剥了。嚯,她要解救一片区域的奴隶?不不不,她杀了利昂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屠城。

无光之域,是没有好人的,每一个人血液里流淌着的,都是肮脏的,杀了谁都错不了——也包括自己。

于是,初出茅庐,便崭露头角。

黑锦又踏上了吉隆荒山,猖獗的巨怪杜斯玛迪安,也不过是刀下一渺孤魂。这巨怪有能力让她祭出血脉命器——魂刀灰羽,比起利昂那种货色的确要强不少,但也仅此而已。

“巨怪的肉吃起来和冰碴子似的,难吃。”

——收录于《无光荣主录》

翻越吉隆荒山,便是塔莫西芬冰原,那里栖息着寒冰暴君——冰霜巨龙卡尔。一人一龙战一场,过去了三天三夜,没人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反正最后走出冰原的是黑锦,而冰龙卡尔不知去向。

“龙鳞硌牙,不能吃。”

塔莫西芬冰原除却冰龙卡尔,便不剩什么东西了。而今的黑锦,对那些瑟瑟发抖的格兰人没有兴趣,成长到如此程度的她,不再看得上那些弱小如虫豸的格兰人。茹毛饮血,大抵已经要成为过去式了。

黑锦离开之后,塔莫西芬冰原,成了一片格兰人的聚集地。卡尔虽然不知所踪,但龙威犹在,一些脑子不好使的魔物可不敢侵入进来。加之还有吉隆荒山挡住两面来的息壤罡风,倒是一处不错的暂且能够落脚的地方。

当然,他们不会感谢黑锦。

无光之域是什么地方?

整个兰因斯最黑暗、最混乱、遍地都流淌着血腥与罪恶的神弃之地。这里没有光明,没有秩序,没有守军卫队为弱小者伸张正义,更没有世人所期盼的明日晨曦。来此地的人,都是走投无路之人,都是恶贯满盈的暴徒,都是把格兰人骨子里的肮脏与疯狂展现得淋漓尽致的亡命徒。

所以,他们那匮乏得比瓜子仁大不了多少的脑子里不会有感谢这种情绪。

他们想的,是如果有一个无比强大的恶鬼,有能力把其他的小鬼全部吃掉,再跟着它一齐去扫荡世间,无敌于天下,是不是更符合此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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