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的门被拉开瞬间,我其实蛮淡定的,即便对着他那副想杀人的表情,我视线往下瞄了一眼,随后心虚地移开了目光问了句。
“要帮忙吗……”
事后我用毛巾帮他擦着那头长长的金发,说实话我蛮羡慕这头金色长发的,颜色好看发量也多,还很有光泽。
“你差不多该适可而止了,这么任由着他胡闹。”
背对着我的金发少年,这么多天来第一次向我发出抗议。唉,我叹了口气难得开口解释道。
“他知道我要和你走了,心情不好。你就可怜一下我那刚成年不久的小男友吧。”
“你找的都是些什么人,还是你把他们都当成狗养,将自己做为奖赏用的骨头。”
看来真的是很生气了,一口气说了这么长的话,我摸了摸他的头说:“比起狗,我其实更喜欢猫一点,独立自主,不需要操心太多。”
我上辈子养过一只猫,我本来是不打算养任何宠物的,因为很麻烦,但那只幼猫冒着大雨跟了我一路,所以我才养了它。
平时它也不怎么爱搭理人,我不怎么爱管它,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去把它抱在怀里抚摸它身上的皮毛。
那时候我觉得,其实有只会蹲在门口等你回家的宠物好像也不错,至少房子里有了别的活物。
所以,要说我上辈子的死亡,有什么舍不得,也就是那只猫,还有那五光十色一直充满活力的网络了吧。
“我想要你的灵魂。”
我的主人公对我提出了要求,我缄默着,最终还是选择拥抱着他说:“但我不想给你。”
神明也好,主人公也罢,我谁都不想给,哪天我真不想活了,我就把我的灵魂一起毁掉,谁都别想困住我。
“啧,疯子。”
我的破坏欲一直都在,哪怕是上辈子,所以我以前才会一直克制,不想招惹任何人。但是这辈子根本就是无处可躲,如果我不想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我微笑着,将脸贴近那个金发少年,我的主人公,我问他:“要亲亲吗?”
那就,只有毁了他们了。
“真是的,空你怎么才起来!我们都把委托做完了!”
我笑着看小向导在那里指责旅行者偷懒,没有插话,直到我和他的眼神再次对上,才招呼他过来吃午饭。
午饭是我做的。一般来说,我不喜欢做饭,自己独自一人的时候,甚至会因为懒得做饭,而不吃东西。
嗯,我对食物也没什么太大的欲望,所以我徒弟才会骂我难养。
“派蒙吃饱了!”
吃饱了的派蒙有点像猫,懒洋洋的趴在我腿上,我伸手轻轻碰了碰她那圆滚滚的小肚子,感觉蛮可爱的。
“嗯…香香的,派蒙要在这里睡午觉!”
“嗯,睡吧。”
很多人都说我身上有股味,但可能因为嗅觉疲劳吧,我本人就闻不出来了。我想想就大概能猜出是什么味了,那大概是药味。
草药一直是我平日里最常接触的东西,加上某种意义上我也差不多算是药没停过。
沾染上了气味并不奇怪,至于好不好闻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