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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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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将《BABY SONG》用作《死神》片尾曲的事,权肆一提出,程颇璃就同意了。

当初系统让他在“音乐风云”发布地球上的歌曲,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剧情,次要目的是跟权肆打好关系,方便将来做事。

现在打好关系已经差不多实现,总算也等到了推动剧情的时刻,当然要答应。

同意之后,就是直接线上平台签署授权,让荣间成为这首歌的全权代理人,运作着将这首歌作为《死神》片尾曲的一切事宜。

直到此时,荣间才知道过去几个月搅动“音乐风云”新人榜的人竟然就是自家老板的熟人,而他一向认为干什么都不够行的程颇璃,原来在创作歌曲方面这么厉害。

怪不得一向眼高过顶、见过无数优秀人才的老板,竟然会那么在意程颇璃。原来如此。

不过,权肆亲口承认程颇璃是其朋友,这件事,不知道老板知不知道?

啊,应该是知道的吧。

毕竟老板对权肆这么照顾,老板又那么看重程颇璃,应该也是因为彼此都是朋友的关系吧?

一边开车,荣间一边任由脑子里将自家老板和老板在意对象的关系搅成一团乱糟糟的线团。

荣间当然知道自己应该是在想像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毕竟他又不是白痴,怎么会看不懂老板注视着程颇璃的眼神是什么样子,又意味着什么。

但正是因为荣间不是白痴,才会知道有些东西即使发现了端倪,他也最好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

——就算在脑子里想一想,也不可以。

毕竟万一哪天想多了,又刚好喝多了酒,控制不住自己,将那些平常脑子里想的东西对不该说的人说出了口,岂不是自己在给自己挖坑?

当然不可以。

……

下午三点半,时间差不多了,权肆就带着程颇璃,开着他最近为了出行方便,就拿片酬刚买的二手小车,去往比赛举办场地。

目的地是在G城郊区,距离G城将近六十公里。

本来刑星说了,要派人来接,但是被程颇璃礼貌拒了。

会拒绝当然是考虑到自己开车总归方便一些——至少在郊区那种地方,打车不是很方便,走到公交站还有不小距离,但自己有车的话,就能随时都可以离开。

——这也就像在原著里,权肆在完成重要剧情之后,为了规避和赛车场上刑星之外的那些人开展无效社交,而在比赛结束,便自行开车离开一样。

开了一个多小时,接近下午五点的时候,两人到了地方。

此次比赛是在一座山上。

赛车场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盘山道,弯多且大,坡度也很可观。虽然路面较为平整,但路并不宽阔,同时山的一侧还靠海,如果不小心侧翻滚下的话,一般来说结局都是经过山岩悬崖的撞击后,身体碎碎的,滚进海里去喂鱼。

这样的路,如果保持时速一百公里跑完全程的话,需要至少一个小时十分钟。

而如果开快车,对路况稍微不熟的话,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即使是对路况足够熟悉,但如果车手的心理承受能力、开车技术、车的性能不够好的话,上述任意一条出现短板,也有可能发生严重事故。

所以这条山路,被G城本地人形象的称为“魔鬼之路”。毕竟能在这条路上成功用超高速跑完全程而没有出事的人,从某个角度来说,当然算是战胜了手握能够收割人性命武器的魔鬼的存在。

当然,正是基于这条路的难跑,所以,G城里追求刺激的富家子弟们才会选择在这里举行一季度一次的赛车活动。

该活动允许现场下注,彩金数额不设上限,投注最低额度是1000万。

那些跑赢了的车手,可以拿到彩金总额的十分之一。

面对动辄上亿的奖励,是个对金钱有点追求的赛车手,都想来试一试。

而对于那些举办这种比赛的权贵子弟来说,几千万星币的进出自然不算什么,搞这种比赛出来,真正让他们在意的,当然是赢。

赢得冠军,赢得脸面,赢得圈子里的地位,赢得他们想要的所有。

而为了赢,他们当然就会去找最好的赛车手,给车手们配上性能最佳的车,以及,在赛车前,为每一次的赢,做好一切“准备”。

就如同这次一样。

某位权贵子弟为了赢,就在程颇璃和权肆抵达现场时,让刑星此次带来的两个赛车手中主赛车手,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蛇咬死在了更衣室里。

而剩下那位替补车手,则因为亲眼目睹了同伴的“意外”死亡,而被吓破胆,看样子接下来是完全不能上场比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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