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绝对不会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外人,即使是队友也不例外。
说是负责后半夜的守夜,实际上她整晚都会对外界的一切保持警惕。
一夜过去,她们三人还算幸运,并没有遇到野兽前来袭击。
醒来简单吃了个早饭,迅速驾驶驴车赶路。
昨夜县城被烧的事,给藜菽和藜荞两人内心极大的震撼,担心不走远一点,说不准就会波及到自己身上。
于是,接下来的两天时间,三人急匆匆的赶路,就算是脚底走出血泡,也绝不喊苦喊累,继续迈着双腿逃命。
终于,在进入深山的第三天下午,三人越过山峦,看见了一条碧色的绿带从群山之间穿过,消失在群山之间。
最令人诧异的是,居然在不远处的山上看到一间屋子。
藜荞惊讶地喊出声:“山里怎么会有人建房子!”
藜菽伸长脖子,努力看清屋子的构造,想起曾经从爹爹嘴里听到的见闻,回道:
“应该是山里的猎户。我听爹说,大部分的猎户都是没有户籍名册的,只能依靠打猎为生。他们避开人群,住在山间,只有必须要购买物资的时候,才会从山里出来,用猎物和村民们交换货物。”
“可我们家不也是猎户吗?”
同时猎户,为什么自家不一样,藜荞顶着疑惑的大眼睛盯着二哥。
藜菽被她清澈的眼神看得心虚,不好意思地解释道:
“这爹也没说,可能我们家一直都是住在村里的吧。”
听到这个解释,藜荞懵懂地点点头,转头看向大姐,提议道:
“既然这里有人住,不如我们也待在这里吧?”
“先看看。”
既然好不容易走到这里,藜麦自然要挑选一个最适合居住的地方,不然就白费了这番功夫。
但或许是上天也不忍她们继续走下去,刚越过脚下的山,映入眼帘的大片荷塘瞬间吸引人的视线。
“哇!荷塘。”藜荞惊喜地喊出声。
粉色的荷花点缀在碧绿的荷叶之间,清风阵阵,花枝摆动,显然是一副美不胜收的景色。
但在藜麦眼中,却是一道道美味的食物。
要是她的记性没问题的话,仅仅是一本菜谱上就记有荷叶鸡、荷花酥和荷叶蒸排骨几道美味。
于是,在藜菽和藜荞震惊于荒山野岭间,居然有一处无人打理却格外茂盛的荷塘时。
藜麦已经在畅想怎么用荷塘中的食材来做好吃的。
一想到自己能吃到菜谱上记载的原汁原味的美食,她就忍不住感叹出声。
“荷塘里的荷花荷叶都能做出好吃的,真的是非常不错!”
“还有莲藕呢!我听村长叔家的秀丽姐说,县城的富贵人家都喜欢吃莲藕,说是可以补身子。”
藜荞赶紧将自己的见闻补充上。
藜麦一听顿时来了兴趣,追问道:
“莲藕?在哪里?”
她努力聚焦视线,往碧波荡漾的荷塘看去,还是没看到藜荞说的东西。
此时,其他两人也沉浸在此地有莲藕这种珍贵物品存在的喜悦中,没有留意到藜麦的神色。
藜荞听到问题,迅速解释道:
“莲藕自然是在荷塘里,只是被淤泥埋着,估计要下塘里深挖才行。”
听到简单的一个荷塘就有如此多美味的食材,藜麦也歇了继续前进的心思。
同时,她也不得不承认,此地已经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居所。
河水从山脚流过,中间一条小支流入荷塘,形成如今繁盛的景象。
荷塘坐落于两山之间的山谷,地势平坦,有不少空间可以留给她们修建房屋。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对面的山脚的位置,她似乎还看到了一个山洞,可以当做她们三人目前过度的居所。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居住地。”
藜麦一锤定音,做出决定。
“好耶!好耶!”藜荞兴奋地蹦蹦跳跳,在她看来,这里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激动的情绪影响下,连脚下的疼痛都忽略了。
兴奋地拉着驴车就往山谷的位置跑,直接将其他两人落在身后。
有人开路,藜麦没什么不乐意的。
但是在藜荞拉着驴车停留在荷塘休息喝水时,她继续抬脚往前走,直至来到看中的山洞前。
洞口残留的翠绿落叶、浓烈的气息,都让藜麦意识到里面还有生物存活。
“咔嚓!”
一刀挥下,洞口遮掩视线的藤蔓瞬间被斩落。
下一秒,洞内立即传来声响。
“扑扑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