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人类生存的一大法则。戈登山脉连绵数千里,占地面积极广,丰富的物产让附近的人们集聚于此,也造就了这个依山而建的安静小镇、戈登镇。
林轩骑着快马奔驰了近一夜,于第二天清晨赶到了戈登镇。
天空之上,温暖的阳光倾洒而下,照耀在那小镇门口的匾额上,上面三个略显普通而不带杀伐气息的字体,在阳光下闪烁着令人心安的光泽。
“戈登镇!”
林轩默念着小镇的名字,骑着马走进大门。一夜驰骋让林轩染上了几分风尘归客的流浪感,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响起的清脆声响回荡在安静的小镇里。不知道是不是太早的缘故,道路两旁的房屋还紧闭着门,连个早起的人都看不到。
“怎么回事?”林轩警惕之心骤起。在他的探测之下,这些屋子紧闭的大门背后有不少气息,每间屋子都不少于两个人,似乎是在关注他的动向。林轩仿佛能察觉得到一道道异样的目光从这些阴暗角落之中射将而出。
狠夹马肚,林轩加快了步伐,前行了快百米,终于发现一家开门的客栈,门前打着大大的旗号——戈登客栈。
勒紧缰绳,林轩翻身下马,还没进客栈就见一戴着裘帽的小二屁颠屁颠的跑出来,笑得一脸殷勤,“这位贵客,您是吃饭还是住宿?”
林轩却不回他,而是左右看看那些紧闭的房门,道:“为什么家家户户都关着门?里面明明有人却不肯出来?”
小二顿时一脸晦气像,主动替林轩牵了缰绳,道:“嗨,还能为什么?还不是前些日子咱们镇又遭马贼洗劫了呗。”
“这附近有马贼?”
小二脸上的微笑慢慢消失,恨得牙痒痒,“从这儿往东不过二十里,有一孤峰名叫千牛山,一群闲散懒汉集聚于此,落草为寇,尽干些打家劫舍的活计。咱们镇是他们经常来的地方,那伙贼人要求我们每家每户在每月要拿出三个金魂币的保护费,否则就入家洗劫,见到什么就拿什么,打砸勿算。”
林轩皱眉道:“上面不管吗?”
“上面?”小二啧啧摇头,“一丘之貉罢了,听说他们上面有人,各层级都打点好了。再说了,这伙贼人聪明的很,仅仅是在周边小镇肆虐,并未到远处活动,并不算显眼,最主要的是他们轻易不害人。既然不出人命,那官府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世道何其险恶,治安混乱就罢了,官府竟然也被腐蚀渗透。毫无疑问,上面的放任会助长这些强盗马贼的嚣张气焰,受害的只会是平民百姓。
走进客栈,里面同样是一个人没有,林轩环顾一圈,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道:“先给我来一碗面。”
“好嘞,您稍等。”小二躬身而去,留下林轩独坐在大堂。
这客栈坐北朝南,四周房屋建得紧密,所以大堂里并不通风。林轩刚坐下就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哪儿传来的血味?”林轩俯身轻嗅,骇然发现这血腥味就是从他面前的桌子上散发出来的,他凝聚目力,果然在桌子上的一些凹陷处发现了早已干透的血迹。
林轩盯着这张桌子默然不语,心头有了计较。
等了小片刻,小二吆喝着跑过来,把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放到桌子上,笑道:“客官,请慢用。这是本店的招牌、牛肉削面。”
“多谢。”林轩扳开木筷,把面条上的佐料搅拌均匀,拌着拌着他嘴角不禁翘了起来。
“对了,小二,跟你打听件事。”林轩突然抬头问道。
小二咧开的嘴角没来得及收下去,有些不太自然的说道:“客官请说。”
林轩拿着筷子,道:“刚才你说那伙马贼要求这里的每户人家每个月拿出三枚金魂币作为保护费,你这里是客栈,生意应该不错,难不成也是交三枚么?”
小二叹气道:“真被客官说中了,我家这店每个月要交十枚金魂币,足足是普通人家的三倍有余。”
“那可有一个月未交的时候?”林轩追问。
“未曾。”小二颇为得意,道,“托各位贵客洪福,本店生意还不错,每个月都按时按量的上交保护费,那伙马贼也很守信用,没有来过本店捣乱。这戈登镇共有四家客栈,其他三家并未有如此财力。小的敢拍胸口保证,住在本店里绝对安全,不会有马贼上门刁难,保证让各位顾客住的舒舒服服、安安心心。客官,您看是否要住店?”
林轩直勾勾地盯着他,直到盯得对方都起毛了,才淡淡蹦出一句,“行吧,吃碗面就住下。”
小二终于松了气,看到对方终于吃下面条,内心不可控制的涌起狂喜。
在店小二的注视下,林轩吃了两口面条就停下了,低垂着脑袋,一动不动,仿佛睡着了。
“客官?”小二试探性的喊了一声,见没反应,就壮起胆子伸手戳了戳对方,结果一碰就倒,林轩的脑袋磕在桌子上,发出好大一声响。
这一刻,小二跟变了个人似的,上扬的眉眼垂下,方才还和煦热情的笑容在此刻变得无比狰狞,用一种不屑的口气说道:“问题那么多,等着吃刀板面吧!”他拍了拍手,朝着后厨的方向喊道,“已经放倒了,速度快点。”
两名壮汉掐点似的在他最后一个字落下后掀开后厨的帘子走出来,两人均是膀大腰圆、满身横肉的肥壮身材,脸上肥肉挤的一双眼睛格外细小,十分符合贼眉鼠眼的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