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一场暴雨冲散暑气,这热到狗都嫌的天终于有几分凉意。
沈星颖放下手中的游戏,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了某种勇气才拆开扔在角落的录取通知书。
“沈星颖同学:祝贺你被我校录取,请在规定时间内于我校报道……”
还没念完,电话就响了起来。
“喂,北北。”
“喂,阿星,听说你考上一中啦。”
“嗯,刚在看录取通知书。”
“恭喜恭喜,别忘记请我们吃饭。陈嘉阳也考上了一中,以后你可得帮我多看着点,别让他被人家小姑娘一骗就骗走了。”
“得了吧,不都是人家小姑娘追着他跑的,你看他什么时候追着哪个小姑娘过。”
“万一呢。”
“行行行,我帮你看着,斩杀他所有桃花。”
“诶诶诶,那也不行,要是有长得好看的我也是能接受的。”
沈星颖嗤笑一声,“对了北北,你考到哪了?”
“我考试的时候生病了嘛,只能上上十四中了。”
陈北潞本来也是新港中学最有希望上一中的人选之一,只可惜生不逢时,考试当天染了病。
沈星颖嘴笨,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也挺好了,至少是个普高。”
“是啊,最烂的普高也是普高。”
“想开点北北,强者无论在哪都能成功的。”
“行啦,我也没在意,先不聊了,我和陈嘉阳去商场了。”
“好。”
电话挂断后,客厅安静无声。
成华一中,整个市乃至整个省神一般的存在。
她未来读书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会有人在意她的过往吗?
沈星颖不自觉地把头埋进大腿,呈现一个环抱的姿势,突然对未来多了一丝彷徨与恐惧。
确实,她是个不善交际的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逃避成了她解决问题的第一办法,某种角度来谈,并不是陈北潞离不开她,而是她离不开熟悉的环境。
所以与其考一中,倒不如阴差阳错读十四中来得舒坦。
至少可以逃避一些的期待和一些徒劳的人际交往。
开学那天,又下了一场暴雨。
沈佩骂骂咧咧地帮着沈星颖搬行李,说这雨就应该叫“不及时雨”。
沈星颖笑笑,接过沈佩手中的行李箱抬上了楼。
成华一中对女生偏爱得很,基本每个宿舍都是四人寝上床下桌,六人间的上床下铺都分给了男寝。
寝室的人除了她都已就位,现在都整齐划一地在桌上写写涂涂。
有个披散着头发的女孩看见她,停下手中的笔,“嗨,我叫谢芮蕊。”
沈星颖略带干涩地打了声招呼,“hello,我叫沈星颖。”
谢芮蕊点点头,就没有下文。
沈星颖略显尴尬地走到自己的位置,开始收拾起来。
一个月下来,寝室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氛围,除了和她室友兼同桌的谢芮蕊,其他人她连名字都叫不上来。
原本她与谢芮蕊每天也是自顾自地生活,没有多大交集,直到秋天枫叶飘落的某一天,谢芮蕊无意间瞟到沈星颖桌上放着那张名为《枫叶》的专辑。
“你也喜欢‘私奔到乐球’?”
《枫叶》是二十年前一个名叫“私奔到乐球”的乐队发表的第一首歌曲,听说乐队为了是纪念高中时期的友谊专门写的。
这个乐队在她爸爸妈妈那个年代红透半边天,同龄人中沈星颖很少见到有和自己一样的乐迷。
沈星颖从题海中抽身,抬头看她,眼中是希冀又犹疑,“不会……你也喜欢吧?”
谢芮蕊激动地握住沈星颖的手,“我超级喜欢的!”
“年少时写下的情句,只不过是枫叶寄语。”两人不约而同地哼起歌,而后相视一笑。
谢芮蕊清了清嗓子,端正坐直身体,“沈星颖同学,只要你是乐迷一天,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沈星颖握了握她的手,“乐迷万岁!”
“我们的友谊也要像那火红的枫叶一样鲜艳!”
少女眼波流转,难挡激动的心。
年少时的友谊,就如同桌前不经意飘进的枫叶,来去匆匆。
“哎哎,星颖,国庆最后一天是校篮球赛,一班那群帅哥,每天在篮球场训练呢,去看嘛?反正晚自习还早。”
国庆只放三天是一中的老传统了。
沈星颖扶了扶眼镜,看了眼满座的教室。
大家吃饭都是十分钟解决的吗。
“别了吧,过几天就是分班考了,帅哥没有前途重要。”
“哎呀星颖,你就陪我去看一眼,就一眼,好不好?”谢芮蕊可怜巴巴地比了个“一”的手势,“我之前路过一班的时候瞟到过,后排那个靠窗的真的很帅啊,我在二中待了三年也没见过这么帅的。”
沈星颖犹豫了一会儿,她有些不好意思拒绝。
后桌的男生杵了一下谢芮蕊,“同学,能不能别吵,你想说话可以去走廊。”
谢芮蕊不屑地白了他一眼,拉着沈星颖就往外走。
“拽什么拽啊,就他努力死了?努力死了也进不了一班。”
沈星颖不知道该回什么,只能尴尬地笑一笑。
毕竟,努力总没错,每个人都有向上的心。
穿过柏园,沈星颖望湖远视,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北北!”
陈北潞也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拽着陈嘉阳过了笃行桥。
“阿星,你怎么在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