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财深知自己的女儿年岁虽小,但却被母亲和姑姑带得心比天高,一心只在生意道上,无心钻研女红女德。
自己的夫人已是悍妇一个,自己的妹妹虽能干,但却脾性古怪,耗到三十多了也不肯出嫁。
这三个女人抱成一团,他整日夹在这三个女人中间,哪儿敢当她们面说个“不”字。王守财半出于自保、半出于缴械投降般地沉重道:
“罢罢!荣商能干,家业交给她也不担心丢!大不了以后招个上门女婿传后便是,我王家的家财不给外人。”
夫妻俩笑着达成了共识,今日这番风波终究平定,到底是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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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御宇多年求不得……嗯……杨家有女初长成……额……”
房内的背诗声起起落落,背上几个字便是一处停顿。沈婳伊候得久了,心烦意燥下耐心也减了许多,只直言道:
“你要不直接写出来吧,听你背诗真是磕磕巴巴的,听你背几句一盏茶的工夫都要过了。”
赤红霄委屈道:“夫人,你要不还是直接揍我一顿吧。挨一顿打可比背诗容易多了……”
“净说胡话,我沈婳伊是那动手的人吗。”
“要不你还是动手吧……”
“那不行,当初是谁哄我说觉得《长恨歌》的诗句好,要背全《长恨歌》来逗我开心的。”
赤红霄在心里简直痛哭流涕,自打知晓登州海关严禁的消息后,沈婳伊的心情便愈发不好。
一顿摸索后,赤红霄无意中发现,如若自己肯多背诗句,沈婳伊能额外收获一种当教书先生的满足感。
她为了哄她开心,自愿背起了诗来。想来也是冥冥中的注定,之前沈婳伊发胖的时候,她为了哄她开心,说她是史书里的杨妃。
细细一问又得知,她在话本里常见的那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居然是出自有关杨妃的《长恨歌》。
赤红霄一时脑热,顿觉得杨妃是位有趣的佳人,便生出了想背《长恨歌》的主意。
她当初说下这壮志豪言的时候,沈婳伊的眼睛都被镀亮了,对她刮目相看的同时脸上还饶有兴致。
赤红霄见她这般高兴,自是乐呵呵答应了。直到答应下来后,赤红霄才知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洋洋洒洒细数有八百四十字的《长恨歌》,这下是要背到猴年马月了。
“呜呜……那皇帝真是个混蛋呐。什么比翼鸟和连理枝,就是个老头子硬占漂亮姑娘,还扯来一帮文人写这么长的酸诗让我背……”
“你当初自己说要背的。”
“我背诗本来就慢,你明知道《长恨歌》那么长,我说想背时你也不拦着我……”
“我为什么要拦着你,我沈婳伊十三岁时用三天时间就把《长恨歌》倒背如流了,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背不下来?”
“不行,我若背了,你要戴小铜铃!这么长的诗,我不只要小铜铃!”
“得寸进尺。”
两人就此嬉闹拉扯了一阵,只听赤红霄磕磕绊绊背到那句“回头一笑百媚生”,赤红霄笑着补充道:
“这句写美人的诗真好,我一背这句就想到夫人。恰好夫人穿衣最喜欢杨妃色,夫人就和杨妃一样好看。”
“你怎么顺着杨妃比到我去了,也不看看那杨妃什么下场?极盛时只能沾点荣光的沫儿,衰败时却是最先被推出来杀死的,谁真在乎她?
何况百媚生的后几句就是赐浴池和承恩泽了,我每读到这儿就觉得吓人,就像是一盘果子洗好了被端到桌上,要被反反复复吃得一点也不剩……”
沈婳伊不自觉间越说越严肃,居然一点玩笑的心思都无了。她无意中一撇,发现自己今日穿的正好又是杨妃色。
据传杨妃喜好荔枝,因此杨妃之后,民间便把荔枝色称为杨妃色,沿用至今。沈婳伊对着身上的衣裳无意间喃喃着:
“我穿衣时,只是喜欢这颜色粉嫩透亮,是荔枝剥了壳的色泽,从来没顾虑过别的……”
她顺此一想,才意识到自己的衣柜与房间早被杨妃色填充地满满当当的,仿佛落在那颜色里才觉惬意。
平常她丝毫没留意,今日不知是触动了什么敏感心思,忽然对普通的颜色名儿细思极恐起来,隐隐有种不安。
她这点细微的不安没说出口,赤红霄不知她的心思,只是一如既往地稀罕她。
在亲热中,沈婳伊忽觉得自己脖颈上的酥痒十分难耐,想到赤红霄亲热时总是会张口吮吸她。她的身上都是她留下的痕迹。
恍惚之中,沈婳伊几乎有了种错觉,荔枝那粉色的薄膜被撕下后是一片雪白,赤红霄拨下她杨妃色的衣裳时是不是也像尝荔枝似的,有没有想着吃了她?
她总觉得自己喘不过气,时常觉得自己喂不饱她。她怎会突然有这样无由的想法?
沈婳伊下意识甩走了这荒唐念头,任着赤红霄如往常般肆无忌惮地亲近自己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