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于庄,一个十分普通的名字,我厌恶这个名字。
因为那是我爸取的,他继承了爷爷的几亩鱼塘和小饭馆,想要大展拳脚把它发扬光大,成为一个远近闻名的鱼庄,正好当时我出生,就把这么美好的希望寄托到了我身上。
多可笑的男人啊,想要经营好这一切,靠自己的双手去做不就好了吗?把这种名字随随便便给我,倒闭了又拿皮带抽我出气,我欠他的么?
八岁的我早就有了这样的觉悟,我不欠他的,反而是他欠我的,他的所作所为把我妈气得早死,欠我一个完整的家,他每天除了酗酒就是打人,正事也不干,每天领着低保浑浑噩噩,欠我一个好的教育。
有幸的是,我出生在华国,九年义务制下,倒是不缺学费,可他醉生梦死,常常欠我饭钱啊,那会儿好多同学都笑着叫我小矮子,长不高的小矮子,我倒是不自卑,还一个个喷了回去,但是他们躲得老远,好像追不到他们,就坐实了这个可以“被取笑”的名头一样。
他们也不用自己那猪脑子想想,既没按时吃饭,又没好好吃饭,我能长高吗?
我心里有点不痛快。
不痛快的时候我就拼命得想,什么时候能快点长大啊,长大到离开这里就好了,这个小镇真是又脏又臭,没有半点值得我留念的地方。
但是我的肚子好饿啊,没有力气跑真是一件大事,好烦。
“这个……给你吃。”
忽然,一个香喷喷的玉米棒就这样送到了我眼前,好像是在说,世界还没有那么糟。
我看着这个眉眼如画的小男孩,他是我同桌,据说他父母都是老师,所以把这家伙培养得也是斯斯文文的,简直是一副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天使模样。
我这种烂到泥里的臭虫很不喜欢。
“不要。”
可是,肚子咕咕得抗议了一声,好像是在说我的言不由衷,是啊,一碗白米饭配咸菜对我来说都是幸福了,何况是如此香的玉米棒?
这可是我买不起的美食。
但是,我拒绝了,就不会反悔。
同桌似乎比我还窘迫,他涨红了脸,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不是故意不帮你说话的,我,我……”
我一点也不在意,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家伙是个胆小鬼,指望他去骂人,还不如我自己骂来得痛快。
同桌僵着手等了好一会儿,终于失魂落魄得离开,这样才对嘛,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不如转身走两条相反的道路。
只是回家的路上,我心情忽然好了一点,尽管没有接受玉米棒,但是有人在为我说话哎。
那天干巴巴的白米饭似乎都带着玉米的甜香了。
——
一晃十年过去,我还是在这个小镇里,同桌也还是那个人,也许这是一种缘分。
长大一些后,我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东西,比如,离开这里需要一个好的成绩,而成绩就是你的实力。
我的学习很好,所以在接连被老师和同学家长们夸了后,我爸脸上渐渐有了笑容,三餐中也开始出现肉了,我一声不吭得全部吃完,总算没有长成一个“矮子”。
而同学们的转变就更加明显了,我再也没有听见什么不好的话语,耳边全都是夸我优秀的声音。
我心里很清楚,这些为的是能让我偶然给他们讲几道难题,划几道考试重点,说实话,对这些人我都看得淡淡的,除了我的同桌。
有的人对你好,是因为你能符合他的某种期望,能完成他的某种需求,而有的人,似乎完全不在意这一点,不管你是落魄还是优秀。
同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坚持不懈的示好下,我终于把他接纳成了自己朋友,或者说心中最要紧的那个人,尽管嘴上我从来都没这么说过。
是的,我就是这么孤僻,在早早得对我爸失望后,亲人对我来说不过是种带着血脉的利益关系而已,而朋友就更别提了,多少人都被我的冷脸吓走。
但同桌似乎是个例外,很多人都很奇怪,斯斯文文的他为什么对我这么热情,其实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某种气场的合适,我们相处得十分舒适。
这是十年的相处带来的默契,他是第一个觉得“我很好”的人。
我不再拒绝他的小吃投喂,反而精心得在同桌的生日里为他挑选礼物,是他的出现让我对这个小镇多了一丝温情,原来臭虫真的能被天使净化。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会有人在那个小巷子里那样……对他?
我拳拳到肉,气得想要杀人,他们醉眼迷蒙得说着“好漂亮的男孩啊”,似乎每个字都在诛我的心。
事后,同桌生了一场大病,没想到他的生日宴到最后,会成了那样一个结局。
听闻他抄小路过来,是为了帮我拿忘带的钥匙时,我更加痛苦不堪,只觉得自己下手还是轻了。
我的心如同被放在火炉里,被炙烤得生疼。
那段时间,我每天都去探望同桌,期望他能快些走出阴霾,他生无可恋的样子不仅让他父母焦急,也让我悔恨万分。
尤其是学校还传来了一些不三不四的言语,我一个一个得教训,却如同雨后春笋一般,那些乌合之众好像在永无止境得出现。
一天夜里,我睡不着觉,干脆守在同桌家附近,却不想正好阻止了他的跳楼,那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次流泪,小时候被我爸再怎么拿皮带打,都没有这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