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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赤魔之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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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世他已经如此,这一世他毫无悔改接着走老路,甚至还做得更加过分。修士以飞升为大道,而曲欢第一世拔自己灵根时就知道了,他飞升不了,最后一道雷劫不劈死他才怪。

白喂。

曲欢看着手指上团团缕缕的魔气,颇为可惜地把自己伤口愈合,将一部分魔气阻留在自己体内,任其横冲直撞。

这几缕孤儿魔气没有经过同化,使用不了,一点用都没有。曲欢就是单纯连没有形体的魔气都想逗逗。

它们在他眼中,像婴孩一样。

旁人逗猫逗狗,他逗姐姐逗魔气。

“我真是有病。”曲欢忽然低低笑起来。

爽快地去拉埋在绒毛里的人,捧着她脸对着自己,“姐姐,跟我讲讲你原来世界的事吧。”会不会有趣一点?

装鸵鸟的人被拉起来,一脸懵。

“没什么好讲的啊,我没什么有趣的经历……”

“讲讲嘛姐姐,我想听。”

那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像小时候一样撒娇啊。

秦肖肖歪着脑袋想,“嗯……我家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还有我,嗯,我家人都特别厉害,只有我是小废物,我以前连饭都不会煮,力气特别小,重一点的锅勺都拿不动。有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想喝燕麦粥,我就拿锅煮米,加了燕麦进去,半天都还是生生硬硬的,我闲得厉害,往里打了两个鸡蛋,我以为凡物混上鸡蛋都是好吃的,我翻了翻冰箱,找到一板草莓酸奶,我特别喜欢喝那个,就撕了一袋加进我的燕麦粥里……”

秦肖肖说着笑意止不住,“我用了全部我喜欢的食材,结果煮出来一个啃都啃不动的固体物质。”

“好吃吗?”

“怎么可能好吃,我尝了一嘴差点吐了。”

曲欢却笑着说:“真想尝尝,无论什么味道,我都会很给面子地咽下去的。”

秦肖肖本想道“开什么玩笑,真的很难吃”,却又想起曲欢小时候面不改色吃她加了半袋盐的菜。

“可惜喏,我现在厨艺长进了,再弄不出那么奇怪的菜了。至少我知道,米和燕麦要煮熟。”

曲欢弯着眸子对她笑。

黑暗的巢穴里,秦肖肖就是看清了曲欢的笑容。

“我曾经想当一名医生,但是我真的力气特别小,拿不稳刀,我胆子也小,我废了那么大努力考上了医学院,结果被解剖课吓得噩梦好几天。”

曲欢想,你捅我时可是又快又准。

秦肖肖说着渐渐苦涩了起来,“我逃避了好多东西,结果逃到这里来了。”

本该分享一些高兴的事,但黑暗里,她就是想说这些困扰她的。

“解剖课做些什么?”

“给动物打一支麻醉,然后用剪刀剪开它的肚皮,取它腹腔的器官,给小鼠断颈椎处死,给兔子耳静脉空气栓塞,小鼠摘眼球取血,造模,造各种模,让它们生病,然后研究。”

曲欢想了一会儿说:“我喜欢给魔物切片片。”也不知道算不算解剖研究。

嘶,一脸轻松地说着凌迟的狠话。

“你做这些做什么?”

“骨头和肉不是一个质感,切着很有感觉,”曲欢想了想怎么形容,“比较舒服。”

秦肖肖默默往后退了一点,“大晚上的,你别吓我。”

曲欢歪头,“姐姐也算见惯了厮杀,还会怕几只小老鼠、小兔子么?”

秦肖肖摇头,“不一样。背景不一样,在我们那里,治安很好,平日里见不到鲜血的。”

曲欢垂下眼睫思索片刻,“凡界那样的么?”

“差不多,但比凡界还好,是未来的凡界。”

曲欢想象不出。

但他的目的差不多达到了,女孩这时候对他的戒心弱了不少。

曲欢忽然靠近,手扶上秦肖肖后脑勺,秦肖肖潜意识觉得他不会伤害自己,遂就没躲。等秦肖肖反应过来时,曲欢已经解了她发带,本就撞得的松松垮垮的发髻立时松散,长发披散下来。

秦肖肖懵懵地看曲欢把发带塞回她手中,然后带着她的手展开发带。

当曲欢牵着她手到眼前,闭上眼时,秦肖肖心跳得厉害。

曲欢闭眼等待着,而秦肖肖感叹完他们彼此间稀薄的信任感后,决定听从曲欢的意思,跪坐起身,两手绕过曲欢耳侧,将发带系于他眸上。

这下没理由不脱衣服了。

然而等温热气息扑在秦肖肖后颈时,她还是懵了一下——老天爷,不是吧?

怎么愈合伤口,其实当年小曲欢已经给她演示过了。他舔舐她搓木棍留下划痕的手掌心,舔舐她拿碎碗片自杀划破的脖颈。

老天爷,曲欢一个反派有那么强的破坏能力和治愈能力真的合理吗?!

更不合理的是,她这回的伤口从后颈到尾腰啊!!!

秦肖肖终于知道为什么曲欢说的是“看看伤口”,而不是“处理伤口”,这种处理方法真的有够折磨人的。

又羞耻,又带着那么一点点,无法言说的……爽意?

一直以来疼痛至极的伤口被柔软湿热的唇舌小心翼翼地“照顾”着,温温热热,黏黏糊糊,舔过的地方伤口开始缓慢愈合,丝丝缕缕的痒意钻入人心。

秦肖肖忍不住紧紧握着拳头。

下一瞬,拳头被半是布料半是皮肤的手掌包裹住、舒展开,掌心细细碎碎地疼,秦肖肖才发现是自己掐的。

秦肖肖身子已经软得瘫了,那双手扶着她坐起来一些,又支撑着她,温热的气息一点点向下。

几刻钟,像过了几辈子。

完事以后,秦肖肖又把自己埋进白色绒毛里,觉得自己这辈子没有颜面再见曲欢。

而曲欢躺在离秦肖肖几米远的位置,睁着眼,思绪混杂。

他发现确如秦肖肖所说,他把她当成自己的东西一样爱护着,见不得她有一点破损。

而女孩在一切开始前已经跟他声明过,她不是他的东西。女孩自己可以放着伤口不管,挖坑活埋自己,而曲欢却以为她喜欢小孩子,还特地把鬼徊喊出来去哄她……

有点儿热脸贴冷屁股,像摇尾乞怜的小狗主动去舔主人,取悦主人。

这夜,曲欢彻夜未眠,自行领悟了一个词——舔狗。

-

昨夜坦诚相待,今晨陌生人般。

其实也不算早晨,他们一起熬了夜,又一起睡过头了。

秦肖肖不太好意思和曲欢说话,而曲欢对她也冷淡不少。

一路上不怎么说话,换下了黑色重剑,拿了把看起来轻轻巧巧的白色细剑。

虽然装束一模一样,但曲欢身上黑衣的影子已经褪得干干净净。他行云流水地解决一路上遇到的魔物,不再像之前那样残忍无情地直接碾压,而是用一种更偏向于仙门弟子的剑法。

曲欢看上去,像是一位来赤魔之地历练的仙门少年。

但秦肖肖没见过有人把剑法耍成这样。

不像上官宸启的剑是冷酷严肃的,曲欢的剑法柔情又漂亮,但在那柔情里是不给人一丝活路的狠戾剑意。

这是一种究极的仪式感,或者说,杀戮的仪式感。

一剑刺破敌人外皮,捅出血肉,连那划出的血液曲线,都是漂亮的。

曲欢发现她看自己,处理完魔物,收了剑对她道:“姐姐若想学,我教你。”

秦肖肖安安静静望他。

曲欢便扬眸笑笑,“漂亮吧,我也是练过的,剑下数以万计的魔物,我有些时候也杀得很麻木,于是我便开始研究这些,我立志让每一只魔物死去的姿势都不同,大到他们致死的伤口,小到他们流出几滴血。”

他玩笑道:“若有人欺负姐姐,姐姐同我说,我让他死得漂亮些。”

曲欢说话总带着股亲呢,但他的眼珠子太冷了,他含笑看你时,一面是冷意直直地扎入心里,一面又将你融化在他的目光里。

无边的荒野,曲欢无疑是最昳丽的存在。

把杀戮当美学,自身容貌也可配得上是“惊为天人”。

仅仅一天,秦肖肖记忆中小曲欢的形象迅速改变,向着原文反派曲欢的样子靠拢。

同时她不得不承认,曲欢这个样子,他不是反派谁是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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