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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第十九章好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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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个春秋的长途跋涉,船队终返日旸之地。

本来可以更早一些,但献在返程时将一部分种子分给关系好的部落耽误了时间,这才走了三个春秋,但对日旸之地而言,阔别七个春秋的船队能平安回来就是好事。

整个夙沙聚落彻夜狂欢庆贺远行游子的归来。

献与归来的众人被一个又一个人拉着跳舞,从白天跳到晚上,从晚上跳到鸡鸣,人都跳瘫了。

献趁人不备,拖着全身肌肉都在造反的身体逃出人群,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休息,坐了没一会便听到脚步声,顿觉无奈。“放过我吧,都跳一日了,我实在受不....”

霄笑道:“是我。”

献扭头见到霄,松了口气。“是你啊。”

霄将一碗咸鱼粥递给献。“跳了这么久,吃点东西。”

“还是霄好,饿死我了。”献接过可以给两三岁小崽洗脸的陶碗,拿起箸大快朵颐。

用盐腌制再晒干或熏干的咸鱼别有一番风味,与黍米一起炖煮,便是米都变得鲜香,献不一会便吃掉一半,胃不那么难受了才有心思注意别的。

“汝怎么一直看着吾?”

“发现一别七个春秋,汝的容貌并无变化。”霄叹息着摸了摸自己的脸,触感清晰的感觉到皱纹的存在,感觉到自己的老朽,感觉到时间待自己的残酷。

献不赞同。“吾长高了,下船时吾量过,比起走的时候,吾长高了四寸(6.4厘米,一百粒粟为一尺=16.3厘米),吾相信,再过几个春秋吾就会长成大人。”

霄看着献稚嫩的脸,很怀疑献的长成大人纯粹是身体高度达到了,不是做为长生种的年龄到了,但也没人知道献这样的存在究竟该以什么标准做为成年标准,便没对此说什么。

霄笑道:“能见汝长大,吾也很期待,献大人的模样一定很好看。”

献点头。“那肯定。”

大口大口吃完碗里所有的黍米与咸鱼,鱼骨头亦嚼碎咽下,献将碗递给霄:“再帮我打一碗。”

霄拿着碗回去再打了一碗。

一碗又一碗,献一口气吃了四碗才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

“饱了。”

霄看着碗,因为献跳了一天的舞,打饭时她拿的并非日常吃饭的碗,而是平时用来盛汤的盆。

这样的大碗,以献过去的胃口,三碗就该饱了。

霄问:“献,汝是不是进入抽条期了?”

进入抽条期后,人的身体会迅速生长,饭量暴增,一顿能吃过去两顿甚至三四顿的食物。

献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着饱嗝。“抽条期?没有,吾又没有来月事。”

霄道:“汝的身体与吾等不同,不一定会来月事,但有无月事不妨碍抽条,而且汝七个春秋长高两寸,这是以前没有过的。”

献一直以来的生长主打一个蜗牛爬,不,蜗牛都可以消化献,能在生长速度上与献一战的也就水里的乌龟。

献摸着圆滚滚的肚子陷入茫然。

虽然从光焰那里知道自己是什么返祖羽人,但羽人的生理情况她还真不清楚,光焰也没与她细说这些。

献的食欲增加并非一时,而是一个春秋比一个春秋多。

回来一个春秋后,献的食量便从四大碗变成五大碗,没往六大碗进化不是不想,而是胃容量就那么多点,塞不下更多食物,但问题不大。聚落里一日两餐,早上一餐,晚上一餐,献准备了一大包鱼干在每日中午做第三餐,这才得以安抚肚子。

饭量如此增长,献的身高变化自然迅速,回来的第二年便达到了大人的身高,被允许举行成年猎仪。

活了两百多年终于能参加猎仪的献在猎仪上猎回一头大象,大出风头,成为成年猎仪上最靓的崽。

霄为献递上一身染色的华丽服饰——多年前送的那套华服早已穿坏——等献穿上华服后又送给献一只婴儿巴掌大的小龟。

献好奇的看着龟甲上的纹路。“这是什么龟?龟纹没见过。”

“是吾从鲛人那里得来的,他们说这是一种叫溟鼋的海兽幼崽,寿命非常长,可以长到山一样大,便带回送给汝。”

献看着小龟的个头大为惊奇。“这么小能长到山一样大?瞎编的吧?”

霄答:“就算不能,龟的寿命也很长,可以替吾陪伴汝很久。”

“别这么说,汝还会活很久,可以陪伴吾很久。”

霄莞尔。“拂晓活了一百多春秋,亦不能长久陪伴汝,何况吾,汝的长久是吾等无法触及的遥远。”

献认真道:“吾会记得她,记得汝,一直一直。”

霄笑着点头:“吾相信汝,但吾还是希望留下些旁的东西。”

献承诺道:“吾会照顾好这只溟鼋,让它长到山一样大,它叫什么名?”

霄想了想,回答:“既然它以后会长到山一样大,便叫它介丘。”

*

现代。

难得休假的明仪坐在游客位置上,看着其它游客一袋又一袋的往海里倒饲料,溟鼋大口大口吞咽着专门为它制作的饲料,忍不住道:“话说,这算一龟传两代,人走龟还在吗?”

风神的寿命够离谱了,但这乌龟也不遑多让,甚至比风神还长。

拿着手机刷剧的司瑾随口道:“不止两代。”

明仪不解:“怎么说?”

“那家伙从介丘体型大到无法跟着旅行后,照顾它的人就变成了风神教,侍龟人传了一百多代。分明是一龟传百代,人走龟还在。”

明仪被说服了。“有道理,介丘也是教里的元老啊,谁能想到霄心血来潮送的小龟会在未来创造金山银海的财富。”

虽然步入现代后,介丘只剩下吉祥物与招揽游客的作用,但在更早的时代,介丘可是风神教的招财龟,为风神教带来滚滚财源。

*

成为一名大人,自然也要面对大人需要面对的烦恼:催生。

聚落非常好奇,献生个崽,崽会不会也有羽翼,若也有羽翼,那就太好了。

在这种好奇中,繁衍季一到便有男大人向献求欢,源源不断,前赴后继,但被献全数拒绝。

一段时间后,见献不愿与任何一个成年男性结合,聚落里的长者忍不住让与献关系最好的霄与献沟通一二。

霄也很开门见山。“众人让吾来问问汝,聚落里三四百个成年男性,汝怎么全数拒绝?莫不是没一个看得上?”

献抑郁道:“没心情。”

霄想了想,问:“还在想种子的事?”

献将带回日旸之地的种子分成了两份,一份分给日旸之地的诸部,让诸部在自己活动的区域种一种,看水土不服的程度,以及种子在那片土地上长得好,另一份分给了大河上游的部落群。

最终的结果是惨烈的。

椰枣严重水土不服,哪都不能种,麦好点,没水土不服到哪都不能种,但比水土不服不能种更刺激人。

麦种种下后,只在大河上游的部落群大量存活,但是,产量感人,与两河地区的亩产比起来,说一句骨折并不为过。

豌豆倒是适应良好,部落是大河上游还是日旸之地亦或湟水下游都能种,但这玩意在两河地区的亩产就惨淡,搬了家也不可能突然脱胎换骨产量翻倍,它的产量还不如黍。最大的优点大概是豌豆生长期短,且不挑种植时间,春夏秋都能播种,可以与黍粟的种植收获期错开,可以做为一种补充粮,其次的优点是豌豆叶也可以食用,一种作物两种收获,因此能在这片土地上落脚,也只是落脚。

耗费两个春秋的时间,一路上为了保护这些作物付出心血不计其数,换回来的作物就这结果,船队众人没吐血都是意志坚定。

霄安慰道:“水土不同,谁也不知道一方水土的作物移到另一方水土会如何,这次带回来的作物不行,以后带回来的作物总有适应水土的,便如豌豆。豌豆亩产虽然少,但果实与叶皆可食,春夏秋皆可种,可以多种些地,增加食物总量。”

豌豆产量是低了点,但不和其它作物的播种收获冲突就是最大优点,这年头的人缺啥都不缺地,完全可以多开垦一些田地用来种植豌豆,从而增加食物总量。

听到豌豆,献眉宇间的抑郁之色稍缓。

霄犹豫片刻,问:“汝想开了?”

献答:“作物的事想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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