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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十七章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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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晓皱眉。“她莫不是盯上了什么猛兽?”

成年猎仪最让人头疼的就是这种情况。

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为了彰显自己的强大,享受别人崇拜的眼神,在成年猎仪时去寻找猛兽,欲以猛兽做为自己的名字。但猛兽是那么好对付的吗?猎仪时有去无回的年轻人十个至少八个是这么死的。

女蜂道:“名与旁人不一样,有那么重要吗?命都不要了。”

实在不想和别人有一样的名,完全可以学拂晓。

献道:“部落里最没资格说这话的便是汝吧?别人长大才有名,而汝因养蜂之事,未长而有名。”

曾经的小二十一,如今的女蜂道:“汝不也是?”

献努力为自己正名:“吾活过的春秋比拂晓还多。”

女蜂用眼神示意了下献的身高。

献:“....”就非得跟她的身高过不去吗?

来自南方的崽在第四日时归来,带着一条比拂晓大腿还粗的大蟒蛇。

“吾要叫蛇。”

献看了眼大蟒蛇:“这个名也没什么特别的,怎么这么不要命?”

女蛇道:“对吾而言,这个名很不同。”

拂晓检查了一遍女蛇的身体,有小伤口,没大伤口,但看着这些熊崽还是感觉很不开心。

女蛇道:“部落并未说吾等不能跑远。”

拂晓:“....”那确实没有,腿长在别人身上,想跑多远由腿控制,而非部落控制。且也没法制定这样的规矩,采集狩猎本就是危险的,年轻人迟早要面对这些,只要不怕死,想一开始就面对猛兽,部落不支持,但也尊重。

拂晓道:“既然回来了,那就去解猎物,晚上庆贺。”

新的大人带回来的猎物被肢解架到篝火上烤熟,一罐罐果酒从窖穴里搬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载歌载舞庆贺部落增添了新的大人。

当然,只有大人才能饮酒,幼崽只能大口吃肉。

献将麋腿上的肉啃食干净,再用石头砸开骨头,半咀嚼半吸吮腿骨中的骨髓,双眼艳羡的看着大人们手里的酒碗。

拂晓抬手捂住献的眼睛。“别看了,再看也不可能给汝喝。”

“为何?”

“以前果酒也给幼崽喝,死了好多崽。”

献:“....”

献叹息着将拂晓的手扒下,眼角余光扫到一抹金色,扭头一看,发现拂晓的上臂箍着金环,篝火的光亮中,戴在神色皮肤手臂上的金环极为耀眼。

“这不是植做的金环吗?”

拂晓炫耀的示意自己丰腴的胳膊。“是,原本戴不上的,但吾身上的肉都吃回来了,就能戴了,好看不?”

“好看。”献点头,看向植。“吾也要。”

植面露难色的看着献的小胳膊。

献:“....”我恨。

植忙道:“臂不合适,吾可以做别的,比如,戴汝额头上。”

献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也可,若能将吾的脑袋遮住,那就更好了。”

那我得干到什么时候?

植笑容僵硬的回答:“可。”

拂晓捂嘴偷笑。

植转头看拂晓。“拂晓,献要的很费时,汝也一起做吧?否则要很多个春秋才能做好,让献等得太久,说不定吾做出时,她就不喜欢了。”

献期待的看向拂晓。

拂晓:“....可。”

将地里的作物都收获后,拂晓拉着聚落里空闲时间最多的幼崽们清点计算收成,发现这次收成没有上个秋天的一半,但比起更早之前的秋季要收得多。

看完收成计算,献松了口气。“太好了,从冬季到如今,婴的夭折比过去少了很多,若食物不够,会很麻烦。”

将孕妇、幼崽与大人们分开,对妇幼的存活率起到了很大提升,用拂晓的数据来进行对比,可以明确的看到:夭折率从之前的九成降到了八成。

但更多存活的幼崽也意味着需要更多食物投喂。

拂晓点头,旋即又摇头。

献不解:“何意?”

拂晓道:“幼崽吃得少,食物如今是够吃的,幼崽长大后呢?”

大人才是消耗食物的主力。

献愣住。“那怎么办?”

拂晓想了想,看向台地下方的农田,有的农田临近水源,有的农田远离水源。“献,汝可曾发现,离水源越近,土越湿润的地,往往草木葳蕤。”

献点头。“草木生长也需要喝水,便如人喝水少,身体易出问题。”

“那若给农田作物足够的水源,作物可会长得更好?”

献回忆了下靠田渠的田与不被田渠覆盖的田,点头。“会,汝要修更多田渠灌溉农田?但那需要耗费很多食物,部落会答应吗?”

修建田渠可不是轻省的活,对体力消耗极大,简单粗暴点形容,平时采集狩猎,一名大人每日食量两到三碗肉汤,而修建田渠期间,每日食量保底六碗肉汤。

拂晓道:“修建田渠时,食物可以多谷少肉。”

“就算多谷少肉,也是需要吃很多食物,部落不会轻易答应。”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拂晓在部落里很有威望,已到近乎一言堂的地步,部落里的人有什么事都喜欢找她商量,但终究不是真正的一言堂,寻常小事她可以一个人拍板,但重要的事不行,重要的事仍要按传统来:部落所有大人投票决定。

拂晓道:“吾能说服众人。”

献闻言充满好奇,那可不是小数目的食物,掏空整个部落的存粮都不一定够,拂晓要如何说服部落众人。

拂晓说服众人的方式朴实无华却高端。

她在部落的大人会议时给所有人算数学,从日暮算到月上柳梢头,掰开了揉碎了的让每个人理解到,幼崽夭折率下降,未来部落人口会增加多少,而增加的这些人口需要吃多少食物,而本地的野兽与农作物是不够的。

一名大人道:“人多了,可以分流。”

一块土地承载的人口是有限的,当一个部落的人口增长到当地承载不起时,部落便会分出一部分人形成一个新部落,迁徙到别的土地上生活。

拂晓道:“分流出新部落,迁徙别地,但别地已有人,便需要打一场,而打一场会死很多人。”

分流最令人头疼的地方便在于此,两个部落打一场死人会很多,就算能打赢,打赢后一点人口,哦豁,人口大概率减少到原来的土地又能承载的数量了。

而要同时占据两片土地,便需要分散人口,而人口规模小了,抗风险能力....让人只想问,打这一场划算吗?

当然,考虑到这传统已经存在很久,应该是划算的,只要能熬过打一场后的虚弱期就划算,但拂晓可以确定,这个过程中有吃到肉的,也必定会有在打一场后没能熬过去,到嘴的肉飞了的。

也就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赌博这种东西,不然拂晓都想问这跟豪赌有什么区别?

赌赢了血赚,但赌输了就是部落消亡。

淇阳部就非得搞这种玩心跳的豪赌吗?

女蛇好奇的问:“拂晓有什么想法?”

拂晓说了说水源对农田作物产量的影响。“吾等可以修建更多田渠,增加农田粮食收获。虽然谷没有肉管饱,但谷与肉混着吃,比只吃肉需要吃的食物量少。”

一听修建田渠,众人纷纷露出或犹豫或不赞同的神色。

田渠很好,可以更好的灌溉农田,但修建它时是真累。

若只是累也就罢了,但干完活后,食量是真大。

拂晓也明白众人为何犹豫与不赞同,遂解释道:“并非要立刻开始修,吾等可以先计算修建新渠所需食物,待积累到足够的食物后再开始修建。谷的保存时间本就长,肉也可以通过冰雪保存更久,这给了吾等积累更多食物的希望。”

众人想了想,觉得这个想法可以,攒够食物再修,很稳妥,不冒险。

表达了自己想表达的,再一一回答了每个人对细节的疑问,众人开始投票。

九成半的人投票赞同,积累足够的粮食修田渠的决策通过。

献没有投票权,但在投票差不多后,倏然想到一个问题:“拂晓,人口每代增加几个,一代人的时间显不出什么,几代人后却会积累出很多。若彼时积累的人口,即便是修田渠增加作物收获也不够呢?在我来的地方,屏翳养鸡产卵,增加鸡卵数量后,部落的人口也在四十个春秋里增加一半。”人口数量这东西,一旦开始增加,增加速度是真快。

众人目光怪异的看着献。

不是,谁会留意到一个部落四十年里的人口变化?

大部分人根本活不到四十年。

哦,这只披着幼崽皮的不明生物已经活了快七十年,那没事了。

拂晓不假思索道:“可以去别的地方生活,说服当地的部落一起修渠,增加作物收获量,如此,又能养活更多人。”

“那若是所有土地都满了呢?”

拂晓答:“那就减少生育,让新生人口与死亡人口保持一致,如此,人口不增不减,永远不会不够。”

说罢,拂晓若有所思。“不过,真到那个时候再做,必定已形成多生的传统,想改变未必容易,或许吾等可以在一开始就开始准备。比如,从如今开始,部落里的女人只有秋季可以怀崽。”

拂晓的新想法毫无悬念的被全票否决。

就算四十年后人口会多到土地承载不起,此时此刻部落缺人也是真的。

未雨绸缪也不是这样,起码过个十几二十年,人力不那么缺了再来减少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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