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能行呢?看病付钱,天经地义。”沈大娘硬是掏钱出来。
“沈大娘,这次算我还您的恩情,我小时候受您救助很多,做人不能忘恩负义。”边歌按住沈大娘的手,让她把钱收回去。
沈大娘也是不依不饶:“边大夫,你是我看着长大的,今日这钱你要是不收,以后我可就不来你这儿看病了!我知道你孝顺,是个好孩子,但是你要是不不收下沈大娘的钱,就是看不起沈大娘。沈大娘我今年不过五十多岁,双手能干活,双脚能走路,身体硬朗。等我干不动那一天,你再还我的恩情,行不?”
七岁那年,边歌的阿娘走了,留下她一个人。七岁的孩童再厉害,也不过是个孩子!隔壁的沈大娘实在看不过去,这个小家伙太可怜了,就让他每天都到馄饨摊来吃东西,逢年过节,还会让边歌去她家里一起过节。沈大娘家里有什么吃的,都会给边歌留一份。
这份恩情一直持续到十五岁。十五岁她看病的能力也强了,杏林堂渐渐有了病人,她也就有钱了。那时候她最大的想法是攒钱把沈大娘的恩情还清。但是沈大娘并没有收她的钱。
沈大娘看她有些松动了,继续补充道:“边大夫,其实我也不需要你还我恩情,只是我想让子玉跟着你学点本事。我这个孩子不爱说话,每天就在那里揉面团,我私心里不希望他像我一样当个卖面食的,我希望他能像边大夫你一样,有一身的本事……”
边歌露出了笑容:“沈大娘,我也很喜欢子玉,不如等他病好之后就过来跟着我学?”
“那敢情好,我还怕你不肯收他为徒。”
“怎么会呢?我的医术也是阿娘传授的,当年我阿娘走得早,留下基本医书,不妨先让他看看,认认草药也好。”
“这样就太好了。”沈大娘拿着宋子玉的手,“还不赶紧向边大夫磕头行礼?”
宋子玉还发着烧,脑子里一片浆糊,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刚要听沈大娘的话跪下给边歌磕头,边歌赶紧拦住这个孩子,“不用不用。沈大娘,孩子还病着呢!这些繁文缛节就省了吧,一切从简。”
“你们在这儿等会儿,我去把医书找出来,你带回去等子玉病好之后先自己慢慢看。”边歌说完,走回里屋,她在柜子里翻找,在柜子的最底下翻出一个黑布包,打开布包,里面放着五本泛黄的线装书。她捡了一本《神农本草经》出来,再小心翼翼地把剩下书包好。
“这本书,回去好好看,有什么不明白的再拿过来问我,知道吗?”边歌小心翼翼地把书递给宋子玉,宋子玉一脸茫然地点点头。
也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想不想学医?边歌看着阿娘留下的医术,虽然不舍,但还是得借出去,她又叮嘱了几句:“可别弄坏了,我可就这一本,要是弄坏了,可没有地方买的。”
宋子玉盯着封面上五个方块汉隶,心中不知道作何感想,只是木然地点点头。
沈大娘松了一口气:“放心吧,边大夫,他不会弄坏的。我们就先走了。”
“记得让他喝药啊!”边歌将沈大娘母子俩送到门口,看着他们回到馄饨摊之后才走回诊台坐着,一副怅然若失的表情。
她想起了草药的事:“郁栖川,清点一下草药还有多少?”
“很多都没有了。”
“你列一份清单,过几天我们再去采。”说完,她拿起手边的黄纸,这种黄纸很粗糙,表面附着一层毛毛躁躁的东西。她拿栎木镇纸在黄纸上刷了一遍,把黄纸表面的毛躁捋平后,拿起毛笔蘸了墨,想在上面写字,可是……写什么呢?心里有些烦躁,于是笔尖晾在纸面上迟迟没有运笔。
“公子,公子?”
“啊?怎么了?”
“笔……”
边歌回过神看到黄纸表面已经滴了一大滴墨水,墨水在纸面晕开,变成黑糊糊的一片。他放下毛笔,抓起黄纸放在一旁。
郁栖川在旁边坐下:“公子,要是不想借出去,我可以去拿回来。”
“别……别拿回来了,借都借出去了,拿回来的话这人情就糟了。”
“既然难受为什么要借出去?”郁栖川问道。
“要还人情,不得不已罢了。”
“在我们那儿,也没有这么麻烦的事,想借就借,不想借就不借,谁也抢不走,更不会让自己难受。”
“要真有你说的那么简单就好了。”边歌垂下头,“你是不会懂的。”
“我懂,但是又不是很懂。那是你娘亲留给你的,你不想借,但是沈大娘的恩情你又不能不还。”边歌看着他的双眼,对方眼神犹豫不定。
“是啊,我现在就是进退两难,借也难受,不借也难受。况且这次借出去的还是不那么重要的一本。”边歌的话是这么说,她还有几本比较重要的。
“我可以帮你抄。”郁栖川直接给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抄?多抄一份?”边歌盯着他,激动地握住对方的手,“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咱们可以多抄一份,把抄本借出去,娘亲的原本就留在手里。你等等啊,我这就去拿出来。”
边歌把剩下的四本医书都拿出来了,两人一人抄一本,在宋子玉看完《神农本草经》之前要抄完一本。郁栖川搬了张四方桌到药柜旁边,坐在板凳上开始抄书。
杏林堂陆陆续续来了几个发热的孩子,边歌一个个给他们看完之后,都补上一句话:没什么大碍,着凉而已。昨夜一场暴风雨,孩子身体虚弱,自然容易着凉。回去之后把药煎了,每日一次,连服三天应该就能痊愈了。
郁栖川要放下笔起来抓药,边歌示意他继续抄,抓药这种事自己来就可以了。送走病人的间隙,她在一旁看着抄书的郁栖川,简直是一幅名画,郁栖川的侧脸是极其好看的,额头鼻子跟面部的配合是恰到好处,既好看又不会落于媚俗。皮肤白皙,眉如墨画,薄唇淡红,仿佛开在雪地里的一点红梅。那双眼睛专注的时候仿佛带着光芒,全神贯注地凝聚在笔尖。
他的手指也是这般地修长好看……
边歌看到这儿,立即告诉自己清醒过来,在想什么呢?他可是个柔然人。她收起了微漾的心神,重新聚焦在纸上,抄书。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十天之后,他们终于把书抄完了。这十天时间里,陆陆续续有人来看病,边歌就不得不放下手头的抄书工作,去给人看病。所以最后郁栖川一个人抄了三本书,而她自己则只抄了一本。
她原本还以为郁栖川抄书抄得这么快,肯定字迹潦草,错字连篇,结果拿郁栖川所抄的书稿来看了之后,不觉让她大吃一惊,甚至自己要对这个生长在草原上的柔然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郁栖川本就有个汉人娘亲,所以从小学汉书,写得一手端庄大气的汉隶,再加上他在草原上成长,身上带着由于民族的习气,融入到字迹中,又多了几分飘逸,仿佛草原上的骏马驰骋一样,严美有力。
她又仔细对照着原本逐句看,发现郁栖川所抄的书稿几乎没有任何的错字、漏字、改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