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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城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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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歌尴尬地笑了笑,将人放在床上,随后拿枕头给垫在后颈下,再伸手掖过被子给他盖好。整个过程,栖川都在睁着那双迷茫的大眼睛看着她。

“你安心养伤。”

边歌做完一切,正打算离开,那青年才抓住他的左手袖子非常诚恳地说了一句:“不过,我听你的,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叫你杀人你去吗?”边歌笑着扯开自己的袖子和衣服下摆,免得这青年老是拉扯自己的衣裳,她的衣裳也就那么两三套,坏了又得花一笔钱去置办,但栖川没有松手。

“去。”栖川的眼神坚定,但很快笼罩在眼神中的迷茫又跑回来。

杀谁呢?边歌是个大夫,救人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杀人?而且他当大夫也没什么仇人。看这个问题为难不了他,就随口换了个问题。

“让你烧火煮饭呢?”

“做。”栖川的眼神又变回了坚定,然而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忽然想起他一个在大草原上的,哪里会什么烧火做饭!他撒了谎,脸一下子落满了红霞,原本抓着边歌的手立即松开,他低着头,不敢再看边歌,心跳得很快。“对不起,我从来没烧火做过饭。”

边歌这次确实吓到了栖川,赶紧退后远离这个青年,随后笑着说道:“放心,以后做饭会教你的,现在不会以后总会的。好好休息吧。”

他看到边歌离开的背影,下意识地抬手朝自己胸前摸了一下,挂在胸前的狼牙项链已经当做契约抵押给边歌了。

他真的成了别人的奴隶!

他有些慌乱,原来还觉得没什么,只要能活下来就行。

当奴隶应该怎么样当呢?他不太清楚。

但是他知道他们部落里的奴隶整个都归主人所有,不能忤逆主人的任何要求。原来在部落里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发生,只是自己从来不会在意。那时候,他眼里只有柔然部落的人,奴隶根本不算人。

他咬着下唇,攥着被子的手指关节发白。

*

咚咚!

房门被敲了两声,他立即抬头:“谁?”

“我进来了。”边歌左手拿着两个冒着热气的包子,右手拿着一个篮子,她径直坐到床边,把包子放在床头的柜子上,篮子放在脚边。

她伸手就要掀被子,栖川下意识地护住被子:“你要干什么?”

“帮你换药啊。”她从篮子里拿出三瓶白瓷瓶,“特制金疮药,连续三天,保管伤口愈合。”

“不然呢?难道我看起来像是心怀不轨的人吗?”她一边调侃一边拉开被子,解开栖川的里衣,随后将缠在伤口的布条一圈圈解开。

栖川的脸蹭的一下又红了,他别开脸。

边歌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丝笑,心想这人真逗!这么容易脸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为防止尴尬还是转移话题:“这伤口……忍着点啊!”

她把昨天敷在伤口上的草药去掉,再撒上药粉,随后又从篮子里拿出白色纱布缠在伤口上。

“好了,记得把包子吃了,吃完之后好好休息。”

“嗯。”

*

坐在杏林堂里,陆陆续续有病人进来了。

“大夫,我这两天心里闹得慌,吃不好也睡不好,您帮我看看是咋回事?”一个中年女人进来。

边歌示意她把手伸出来,诊断完脉象之后,边歌露出了一个浅笑:“恭喜嫂子,你是有喜了。”

“啊?有喜了。”她仅仅只是高兴了一会儿,脸色变得更阴郁了。

“大概一个月左右。怎么了?”

“唉,世道艰难,也不知道生下来能不能活。”

边歌收起了笑容:“人各有命,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不把他生下来怎么知道他有没有福气呢?回去吧,顺其自然。”

“唉,他爹被征去充军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我不想让他一生下来就没爹。大夫,不如给我一剂打胎药,让他另投个好去处?”

边歌有些哭笑不得:“嫂子啊,这天赐孩子,得是修了几辈子福气才能成一家人,就顺其自然吧。打胎药一剂要八十文钱。你看,你还要吗?”

“这么贵?你这医馆也太坑人了吧?”

“这样吧,今天的诊费,我不收嫂子的就是了。官府出了告示,如果你打胎药,就得八十文钱,有五十文是给官府的,剩下的三十文才是我的草药钱。”

“这……那我不要药了。今天的诊断真是太感谢大夫了。”

女人走了之后,边歌才松下心来,差一点自己就害了一条性命。虽然她爱钱,对别人的生死不在意,但也绝对不会因为钱害死别人。

俗话说,钱要赚,但手不能沾血。

十日后,白日渐长,天气也渐渐热起来了。抚冥镇虽然在北方,但也逃不过炽热的太阳。

柔然的铁骑被阻拦在塞外,魏国大军的粮草囤积在抚冥镇,并且持续不断地向塞北供给。

边歌走出医馆,抬手在眼前挡了一下太阳,街上的人都扇着扇子,绿荫柳树下挤满了乞丐,他们为了一点阴凉把柳树围得水泄不通。

“沈大娘,来两碗馄饨。”

“好嘞,边大夫,你带回来的那个好点了没?”沈大娘在灶头下了一锅馄饨,头也不回地问道。

“啊,您都知道了?”边歌有些不好意思,她从来没有告诉过谁自己捡回了一个受伤的青年。她也不想破坏平时他在街坊邻里面前立的人设——一心赚钱,不管闲事。

“当然啰,整条街都传遍了。那天晚上,城门守门的一个是你隔壁潘大姐的儿子,他回来就跟潘大姐说了,然后潘大姐就跟我们说了。唉,我就说你是个善良的孩子,不会一心掉进钱眼里,六亲不认的!”

坐在沈大娘的馄饨铺子上的边歌突然被人这么一夸,有些不好意思,幸好沈大娘把馄饨煮好了,给她端过来:“趁热吃吧。那孩子还吃得习惯吗?”

“习惯,我吃什么他就吃什么。”

“改天领出来咱们看看,咱们镇上好久没有其他的外地的汉人来了,整天见到的不是胡人,就是鲜卑人。唉,人老了,就是想念故乡,想念故人。”

“沈大娘,您不是抚冥镇的人吗?”边歌忙问到。

“不是。”沈大娘摸了一下鬓边的白发,思绪飘回很久以前,“我是黄河边上的人,洛阳和长安的交界处,后来丈夫从军来到这儿屯田,我就跟着迁过来了。没想到……这一来,竟就成了永别,还有我那可怜的两个儿子……”沈大娘掩面叹息,擦了一下眼角的泪。

“沈大娘,您别难过,这里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们就是您的亲人。”边歌拍着沈大娘的肩膀,屋里,沈大娘的小儿子坐在椅子上捏馄饨,稚嫩的双手从面团上掐下一小块,然后用擀面杖擀成薄皮儿,在把肉放到薄皮儿上,捏成型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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