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阳光明媚,光线透过玻璃窗照进教室,嫩黄包装的三色杯在女孩白皙干净的手心柔柔地发着光。
这样的场景让陈金一瞬间回忆有些错位,思绪被扯回了七岁那年。
那年夏天格外的热,陈金跟着带头的老师,和同学们排着队,小企鹅一样一个接一个走出门外。
他夹在队伍里,额前的黑发被汗水粘湿软趴趴地粘在额头上,但他的眼睛却是亮亮的充满精神的。
他骄傲地托了托背后土黄色的崭新的书包,像是不经意地又像是故意地跟身旁胖胖的小男孩炫耀:“看,这是我的新书包,我妈妈给我做的。”
之前上学的时候陈金都是背的堂哥淘汰下来的旧书包,由于使用时间过久,书包边缘的布料早已开裂炸毛,拉链拉起来也是磕磕绊绊。
上个星期他书包的拉链报废,再也拉不上,黑黝黝的张开的裂口像怪兽一样让他在班级里遭受了许多嘲笑,胖男孩大壮就是其中嘲笑的最厉害的一个。
小陈金当时表面上不在意,但一出校门就扑在妈妈怀里哭得稀里哗啦。
可是当妈妈问清楚陈金哭泣的原因之后,她的表情却格外的悲伤。
眼圈红红的,两只眼睛里盈满了泪水,好像比他这个受了嘲笑的人还要难过。
她悄悄眨掉眼中的泪水,蹲下来摸摸陈金的头,又安慰似的亲了亲他的额角:“乖啊,小金不哭,妈妈会给你想办法的。”
陈金的妈妈实在是一个很坚韧又很有智慧的女人,在丈夫抛弃他们娘俩,带着其他女人远走他乡不闻音讯后,她主动挑起了家里顶梁柱的重担,靠着走街串巷卖糖葫芦养活自己和儿子。
所以在陈金扑到她怀里哭了一通后,她当晚就把自己结婚前买的那件舍不得穿一直压在箱底的黄色衣服剪了给儿子做新书包。
自己做书包不难,但要做得好却是不大容易,陈金妈妈整整熬了四个大夜才完工。
早上起床的时候倦容难掩,相熟的邻居看到了都打趣她是夜里去做贼了。
书包的最外面还用针线缝了一个憨态可掬的胖乎乎的小鸭子。陈金拿到书包的时候就喜欢得不得了,根本舍不得放开手。
他也有新书包喽!
小孩子向来藏不住事。
哪怕陈金妈妈总是告诉他要做一个谦虚低调的人,哪怕他自己也在心里苦苦憋了许久,陈金还是没忍住在放学解散队伍前跟同伴显摆了自己的新书包。
他很想要别人夸夸他的新书包,夸夸他的妈妈心灵手巧,能够做出这么可爱的书包出来。
然而大壮闻言却只是扫了一眼就“哼”的一声别过头,不屑道:“不就是只丑鸭子吗,有什么好炫耀的?我的书包可是最新款的奥特曼,是我爸爸在米国出差带回来的!”
“要整整一百块呢,像你这种穷光蛋肯定买不起!”
陈金雀跃的心忽然沉寂了下来,愣怔在了原地。
带队的老师举着写着班级的牌子站定后在门口拍了拍手让他们解散。
大壮朝他撅了撅嘴,从人群中牵起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时髦的阿姨离开了他们队伍。
他的速度并不快,动作也很笨拙,就像陈金书包上的那只小鸭子一样,拍着胖胖的翅膀一摇一摆从他旁边擦肩而过。
大壮的最后一句话让陈金内心莫名有些失落,以至于他看见在糖葫芦摊子旁朝他招手的妈妈都不太提得起精神来。
他望见他的妈妈正举着串糖葫芦冲他笑。
夏天炎热的天气同样也没放过这个可怜的被生活所迫的女人,她的额头上,脖颈上,露出的手臂上到处都是亮晶晶滑腻腻的汗水。
自从陈金上小学之后,陈金妈妈就不再东走西串地卖糖葫芦了,而是把摊位固定在小学门口。按照她的说法这样既能做生意又能方便接陈金上下学。
要是放在以往,陈金总会为自己妈妈的工作而感到骄傲自豪。
因为班级里其他同学要苦苦跟家里大人撒娇哀求才能得到的糖葫芦,他却可以每天放学之后都能吃到。
他每天都能免费吃到好吃的甜甜的糖葫芦!
虽然妈妈也总是会因为他的蛀牙问题而强制规定他一周吃糖葫芦的次数,但他还是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小孩子。
可是刚刚看到大壮的妈妈,陈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高兴不起来了。
也许是因为大壮妈妈手腕上有好多串金链子,但他的妈妈手腕上却是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又或许是因为大壮妈妈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他的妈妈却只有在缝衣服时才会戴上褪色金色戒指。
总之,陈金有点难受又有点茫然,但又说不清心里这种感觉具体究竟是什么。
他只能慢慢地挪到妈妈身边,接过表层糖浆部分融化的糖葫芦塞到嘴里,嚼着软化的糖块,目光无意识地扫向马路对面的小卖部。
大壮和他妈妈正人手吃着一个黄色包装的雪糕,笑容满面地走出店门。娇嫩的花朵一般的黄色,在炙热的阳光下滋滋散发着冷气。
陈金没吃过这个雪糕。但听同学说过这个叫三色杯。据说这个雪糕里面有三种不同的口味,特别好吃。
具体好吃到什么程度呢,陈金无意识地舔了舔起皮的唇角,他不知道。
三色杯太贵了,两块五一个,抵得上妈妈卖三根糖葫芦了。
他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除了上次因为书包的事情实在忍不住找妈妈哭诉,大多数时候他都不会主动向妈妈要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