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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强调,我绝不是要为杀人行为做推脱。”简疏文说,“我只是希望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在量刑的时候能够考虑到案发当时我当事人的处境与心情,充分理解吴宇那句话让我当事人的精神受了多大刺激,我当事人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实施的激情杀人,而不是一审所认为的蓄意谋杀。”
简疏文并没有否认郁继仁的杀人罪,但希望能重新定义这场杀人的性质,激情杀人和蓄意谋杀虽然都是故意杀人罪,但激情杀人在量刑时往往能轻判。
这场官司连续打了几个小时,简疏文一边列举证据,一边与控方辩论,极力证明郁继仁属于激情杀人,判死刑太重了。
二审跟一审不同,二审的结果很少当庭宣判。等待几日后,二审结果终于出来了,京城高级人民法院宣告郁继仁犯故意杀人罪,因不是蓄意为之,属于激情杀人,酌情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同时剥夺政治权利。
这场官司打完之后简疏文很累,网上关于他该不该帮死刑犯辩护的争议还在,但简疏文懒得去解释。一段时间后,随着尘肺病渐渐开始受人讨论,简疏文的风评才开始扭转,越来越多的人站到简疏文这一边,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思考“辩护权”的意义。
有人说,无论是什么样的审判,如果被指控的一方从头到尾都不许张嘴说话,那这注定不是一场公平的审判,而隐藏的一些事实真相也终将被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