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疏文问郁爱军:“您儿子为什么要杀吴宇?”
郁爱军说:“我儿子以前在吴宇手下干活。”
“您儿子以前在白跃陶瓷厂上班?”
“对。”
简疏文在笔记本上记下:郁继仁曾是白跃陶瓷厂员工,上级是吴宇。
郁爱军又道:“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不在那上班了,两年前的时候,我儿子去医院检查,说肺出了问题,我儿子说他的病是陶瓷厂害,去找吴宇理论,吴宇把他赶走了。我儿子这几年一边治病一边跟吴宇较劲,我都劝他算了,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了,但他就是不服气,可能是憋不下这口气吧。较劲着较劲着,仇越结越大,就出了这档子事。”
生病?接触的案子多了,简疏文敏锐地联想到了职业病。
是不是郁继仁在陶瓷厂上班时患了职业病,职业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当郁继仁去找陶瓷厂时,陶瓷厂却想踢皮球,陶瓷厂经理吴宇还把郁继仁赶了出来,于是郁继仁心生怨恨。
可即便如此,杀人也是不对的,况且郁继仁这个事的情节确实很严重。
首先,郁继仁跟吴宇有仇,把吴宇杀了,这叫报复杀人,排除正当防卫,这跟正当防卫没有关系。
很重要的一点是,郁继仁杀吴宇是有计划的,他先买刀,然后躲在人家车后面,等人家下班,再把人家杀了,这叫蓄意谋杀,是具有恶劣主观意图的杀人,情节非常严重,要往重了判。
如果是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罪犯出于一时激愤或义愤杀人的,可以酌情判死缓,郁继仁的情况也不是,他就是蓄意谋杀。
有自首表现的也可以酌情判死缓,但郁继仁没有自首,他是被抓的。
综合来看,郁继仁的行为十分恶劣。犯罪情节严重时,可以重判。
简疏文苦恼地挠了挠脑袋,现在连他都觉得一审法院判死缓判得轻了,这案子可以判重一点的,被害人家属要求判成死刑立即执行,要求得非常正确。